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对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重组方案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宜纸 编号:临2016-016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对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重组方案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宜宾纸业”)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了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并于2015年12月30日披露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方案》(以下简称“重组方案”),现对该重组方案中“第三部分 ST宜纸重组方案/五、ST宜纸重组方案/(一)业务重组方案/2、引入环保产业,打造双主业齐头并进的业务格局/“工业污水核心设备和运营项目”做出如下风险提示:
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国投”)在重组方案中提到“目前我们正在洽谈并购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拥有核心技术的污水处理企业,以此为基础并购多家污水运营企业,并将运营企业纳入上市公司,可以最大限度实现国有资产增值、跨越式发展,预计未来5年可以达到营业收入15亿元,净利润2.25亿元。”, 根据公司向中环国投问询,以上事项仅为中环国投的一个远期规划,目前没有具体的时间进度安排、具体方案等,此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如果中环国投与宜宾纸业股份协议收购成功,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宜纸 编号:临2016-01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日,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与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国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4),主要内容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国资公司”)和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于2015年11月26日与中环国投签订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现将本次股份转让协议中第四条权利和义务的第二点转让方的权利和义务中提到的三个附件补充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之附件一:《宜宾国资公司对宜宾纸业提供的委托贷款及对外担保情况及中环国投对此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措施》
截止2015年11月26日,宜宾国资公司为宜宾纸业提供的委托贷款及担保金额共计17.65亿元,其中委托贷款10亿元,担保金额为7.65亿元。除此之外,截止2016年1月21日,宜宾国资公司还向宜宾纸业提供2亿元的担保,其中1亿元已办理有关担保手续,尚余1亿元正在办理担保手续中。
宜宾国资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宜宾纸业提供的资金,由宜宾国资公司在到期日前继续通过办理委托贷款的方式以延续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第2年(即延续到2017年11月26日,下同)。原委托贷款协议期限超过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第2年的,以原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为准,不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第2年的,借款协议期限延续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第2年结束。
宜宾国资公司向宜宾纸业提供的担保,由宜宾国资公司于相关担保合同到期后继续向宜宾纸业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延续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第2年。(原担保合同担保期限超过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第2年的,以原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准;不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第2年的,担保期限延续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第2年结束。)
中环国投对上述宜宾纸业对宜宾国资公司的委托贷款及担保债务(总计196,500万元)向宜宾国资公司提供担保和/或反担保。具体担保措施为:中环国投以其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2年内在宜宾市临港区投资项目新增产能形成资产(不低于10亿元)向宜宾国资公司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和/或反担保(前述资产在向宜宾国资公司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以前不得用于办理其他抵押或质押担保和/或反担保。)同时,中环国投对宜宾纸业的上述债务向宜宾国资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及反担保的截止期限为宜宾国资公司对宜宾纸业的委托贷款及担保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股份转让协议之附件二《还款计划》
1、2017年12月31日之前,由宜宾纸业偿还其对宜宾国资公司的债务总计14.65亿元。还款资金来源为宜宾纸业的土地收储补偿资金以及宜宾纸业新厂区已形成的固定资产抵押贷款。
2、2018年6月30日之前,中环国投偿还宜宾纸业对宜宾国资公司的全部剩余债务5亿元,还款资金来源为中环国投在临港区投资所形成的资产抵押贷款。
三、股份转让协议之附件三《中环国投关于收购宜宾纸业53.83%股份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中环国投郑重承诺:中环国投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完全、及时地履行股份转让对价的支付义务,资金来源于中环国投的自有资金和/或从其他方合法筹集的资金。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