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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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2016-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通知:海亮集团质押给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信托”)的74,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已于2016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如下披露:

一、海亮集团质押该部分股权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于2015年1月16日将其所持有的74,800,000股公司股票质押中泰信托(相关质押情况详见公司2015-004号公告)。

注:质押日海亮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共计708,194,140股。2015年3月23日,海亮股份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08号《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向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向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茂创投”)购买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15年6月29日,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本次发行的123,364,487股A股股份已分别登记至海亮集团、正茂创投名下。其中向海亮集团发行111,028,038股股份,发行完毕后海亮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为819,222,178股。

二、海亮集团解除该部分股权质押后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32,822,178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6,4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9,222,1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0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亮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99,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89%。

三、其他情况说明

海亮集团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