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
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6年1月26日起,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上海佳豪(代码:300008)、海格通信(代码:002465)、拓维信息(代码:002261)”采用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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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6年01月29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01月28日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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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6年01月29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6年01月29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该日的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若投资者于2016年01月28日赎回全部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咨询办法:
⑴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⑵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⑶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