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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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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6-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 2016-004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84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风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继续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8日披露了《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1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的控股子公司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并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2016年1月27日,公司接到中船重工投资的通知,中船重工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了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中船重工投资基于对中国经济、中国资本市场、公司未来发展以及对目前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于近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增持公司股份1,305,1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本次增持后,中船重工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05,177股,占公司总股本0.30%;本次增持前中船重工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

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及其子公司中船重工投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帆集团”)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173,306,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0%。本次增持后,中船重工与其子公司中船重工投资、风帆集团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74,612,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5%。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中船重工投资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最终累计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中船重工投资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