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6-013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光明集团”)《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至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整体部署,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上海国资委”)将持有的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集团54.16%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盛集团”)。划转完成后,国盛集团持有光明集团77.06%股权,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城投集团”)持有光明集团22.94%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5-00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2016年1月27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光明集团《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上海国资委现就光明集团股权结构调整如下:将国盛集团持有的光明集团22.06%股权无偿划转至城投集团,上海国资委仍持有光明集团6%股权。本次股权调整完成后,光明集团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国盛集团持有光明集团49%股权,城投集团持有光明集团45%股权,上海国资委持有光明集团6%股权。
本次股权调整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分别为光明集团和上海国资委。
本次调整前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分别如下:
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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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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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