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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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88证券简称:亚邦股份公告编号:2016-005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本公司食堂二楼大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许旭东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许小初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洪亮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云、李然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