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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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并补选
新的职工监事的公告

2016-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6-007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并补选

新的职工监事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1月27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王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彬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王彬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对王彬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201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上补选杨雪梅女士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刘森芝先生、崔丽芝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杨雪梅女士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其他监事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杨雪梅女士,1975年出生,籍贯河北省唐山市,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营销中心调度、生产计划部主管、计财部部长等职,现为公司肥料事业部兼多糖事业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6-008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月28日上午9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森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就公司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2015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计划在适当的时机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2月17日起停牌,目前仍处于停牌阶段。根据《员工持股计划》中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相关安排“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目前上述买入期间已届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尚未买入公司股票。

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公司现状等因素,征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及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见后,同意公司提出的决定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意见。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6-009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花生物、上市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28日通过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出席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孟庆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终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015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计划在适当的时机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2月17日起停牌,目前仍处于停牌阶段。根据《员工持股计划》中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相关安排“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目前上述买入期间已届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尚未买入公司股票。

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公司现状等因素,经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征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意见,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后决定终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终止的意见。

表决结果:董事王爱军、何君、梁宇博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二)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业务需要,根据董事长孟庆山先生提名,聘任刘现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注销霸州分公司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现有产能,降低生产成本,公司已将原霸州分公司(河北基地)10万吨谷氨酸钠及衍生制品生产线整体搬迁至新疆五家渠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院内。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1日发布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基地整体异地搬迁及技术升级项目选址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4)、2013年12月3日发布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基地整体异地搬迁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035)。

目前,霸州分公司土地、房屋等资产已处置完毕,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减少管理层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节约管理费用,公司决定注销霸州分公司,该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上市公司承担。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意见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刘现芳女士,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籍贯河北省邯郸市,2006年7月加入梅花生物,历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主管等职,刘现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6-010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花生物、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征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15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计划在适当的时机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成立广发原驰·梅花生物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发原驰·梅花生物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完成了员工持股计划专户的前期开户工作,但尚未买入公司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原因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时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开立了股票专户。

1.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员工代表对公司推出持股计划的初衷表示认可,即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将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紧密结合,但在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购买期内,证券市场及公司股价波动较大,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认为买入时机尚不成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尚未买入公司股票。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事项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2月17日起停牌。

自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商务谈判等各项工作。目前,公司正在抓紧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审计、评估工作,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同时,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事项还需继续深入协商,公司股票目前仍处于停牌阶段。

因2015年10月为公司披露第三季度报告的窗口期,公司2015年8月、12月份股票停牌,上述重要事项的窗口期及股票停牌的敏感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未买入公司股票。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中存续期的相关安排“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目前上述买入期间已届满,且公司股票处于停牌期间,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公司现状等因素,经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征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见后,公司决定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针对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公司现状等因素,同意公司提出的、决定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征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及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见后,同意公司提出的、决定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五、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决定终止员工持股计划,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未来,公司不排除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员工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六、董事会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