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6-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6临005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资内容: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缆科技”)的各方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同比对联创电缆科技减资30,000,000元,本公司减资24,857,143元,持股比例仍为82.86%,吉安市吉州区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中心减资5,142,857元,持股比例仍为17.14%。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本次减资概述

1、减资基本情况

因历史亏损导致联创电缆科技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为避免对联创电缆科技后续生产经营管理造成影响,经协商,各方股东同意按持股比例同比对联创电缆科技减资。减资前后,各方股东持股比例及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不变。经吉安文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吉文山会师审字【2016】1号),联创电缆科技截至2015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为262,863,089.86元,各方股东拟将联创电缆科技注册资本由280,000,000元减少为250,000,000元,即本公司减资24,857,143元,持股比例仍为82.86%,吉安市吉州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减资5,142,857元,持股比例仍为17.14%,减资前后联创电缆科技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2、审议程序

2016年 1月28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同意联创电缆科技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对联创电缆科技减资, 将联创电缆科技注册资本由280,000,000元减少为250,000,000元。

鉴于本公司董事彭忠先生任吉安市吉州区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中心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彭忠先生回避表决。

3、本次减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减资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吉安市吉州区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中心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福路8号

营业期限:2002年8月20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4,3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忠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及处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九大道16-18号

营业期限:自2007年5月24日至2057年5月2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宁

公司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光缆、电缆材料制造与销售;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经营);管理与技术资咨询服务;进出品贸易。

2、审计情况

经吉安文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吉文山会师审字【2016】1号), 截至2015年11月30日联创电缆科技的总资产为468,439,584.24元,净资产为262,863,089.86元,负债为205,576,494.38元。

3、联创电缆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四、本次减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联创电缆科技的股权不变,本次减资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会导致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函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与独立意见函;

3、联创电缆科技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