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旗下部分基金在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与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恒基金”)协商一致,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新增旗下部分基金在展恒基金销售(详见表1),自2016年2月1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展恒基金办理新增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该基金的相关业务公告为准。同时,本公司指定旗下部分基金(详见表2)自2016年2月1日起参加展恒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表1:新增以下基金代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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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2: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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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2016年2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展恒基金申购(含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表2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享受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最低4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四、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在展恒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在展恒基金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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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 29 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28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盾安环境(股票代码:002011)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