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14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15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6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金额为50,000万元、期限1年的授信,本次授信以华熙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永泰能源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提供质押。具体借款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公司为华兴电力股份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兴电力”)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三、关于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州电力”)提供以下担保:1、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授信,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2、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年的授信,该笔借款将用于建设张家港沙洲电力二期2×100万千瓦燃煤机组配套码头工程,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各项担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四、关于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授信,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五、关于公司为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生煤业”)向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山西灵石华瀛冯家坛煤业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新生煤业提供反担保。
六、关于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以下担保:1、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2、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各项担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七、关于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以下担保:1、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1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2、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卓越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4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8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各项担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八、关于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为6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九、关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为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子峪煤业”)向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源县支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康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孟子峪煤业提供反担保。
上述第一至九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2月15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公司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2、关于公司为华兴电力股份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3、关于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4、关于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关于公司为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6、关于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7、关于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关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为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16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兴电力”)、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生煤业”)和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子峪煤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1、本次公司对华兴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13,000万元;
2、本次公司对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31,064.56万元;
3、本次公司对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309,508.12万元;
4、本次公司对新生煤业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78,500万元;
5、本次华兴电力对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31,064.56万元;
6、本次华兴电力对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为57,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309,508.12万元;
7、本次张家港华兴电力对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为60,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31,064.56万元。
8、本次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伟集团”)对孟子峪煤业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000万元;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727,574.34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091,700.00万元;所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54,474.34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80,000.00万元,公司对外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01,40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6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申请金额共计为50,000万元的授信业务,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授信,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年的授信,该笔借款将用于建设张家港沙洲电力二期2×100万千瓦燃煤机组配套码头工程,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各项担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授信,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4、公司全资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煤焦”)的全资子公司新生煤业拟向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山西灵石华瀛冯家坛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冯家坛煤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新生煤业提供反担保。
5、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申请金额共计为40,000万元的授信业务,由华兴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各项担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6、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申请金额共计为57,000万元的授信业务,由华兴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1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卓越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4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8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各项担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7、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为6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8、公司控股子公司康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孟子峪煤业拟向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源县支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康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孟子峪煤业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兴电力基本情况
华兴电力,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0号4、5号楼301室,法定代表人:田英,注册资本:96,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能源项目投资;电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力配套工程设计;物业管理。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末,华兴电力资产总额2,133,760.71万元,负债总额1,981,466.40万元,净资产152,294.31万元,资产负债率92.86%;2015 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34,015.75万元,净利润71,721.46万元。
2、张家港沙洲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沙洲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法定代表人:张集英,注册资本:264,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热力供应;煤炭销售。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末,张家港沙洲电力资产总额856,197.16万元,负债总额622,004.72万元,净资产234,192.44万元,资产负债率72.65%;2015 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6,685.10万元,净利润35,163.66万元。
3、张家港华兴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华兴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东莱镇镇南,法定代表人:张集英,注册资本:8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电力投资、建设、生产、销售,从事电力工业的相关业务。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末,张家港华兴电力资产总额358,954.87万元,负债总额257,432.19万元,净资产101,522.69万元,资产负债率71.72%;2015 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7,568.76万元,净利润-3,504.58万元。
4、新生煤业基本情况
新生煤业,注册地址:灵石县英武乡岑柏村,法定代表人:王向东,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煤炭开采。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5 年9 月末,新生煤业资产总额131,084.73万元,负债总额93,206.71 万元,净资产37,878.03 万元,资产负债率71.10%;2015 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7,361.49 万元,净利润5,375.99 万元。
5、孟子峪煤业基本情况
孟子峪煤业,注册地址:沁源县灵空山镇柏子村,法定代表人:宋四祥,注册资本:5,0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煤炭开采。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康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末,孟子峪煤业资产总额47,309.08万元,负债总额13,542.82万元,净资产 33,766.26万元,资产负债率 28.63%;2015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0,645.65万元,净利润为2,098.09 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华兴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2、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申请金额共计为50,000万元的授信业务,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授信,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年的授信,该笔借款将用于建设张家港沙洲电力二期2×100万千瓦燃煤机组配套码头工程,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各项担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3、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授信,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4、公司为新生煤业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的全资子公司新生煤业拟向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冯家坛煤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新生煤业提供反担保。
5、华兴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申请金额共计为40,000万元的授信业务,由华兴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各项担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6、华兴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申请金额共计为57,000万元的授信业务,由华兴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1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卓越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4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8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各项担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7、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为6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8、康伟集团为孟子峪煤业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康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孟子峪煤业拟向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源县支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康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孟子峪煤业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华兴电力、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新生煤业和孟子峪煤业上述融资业务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公司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为公司与所属子公司及附属企业之间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727,574.34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90%、总资产的43.4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091,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32%、总资产的24.3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兴电力、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新生煤业和孟子峪煤业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17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15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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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9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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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16年2月5日-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居亮、徐濛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 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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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