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编号:临2016—005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上海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科技园”)
●本次担保额度5,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为同济科技园累计提供担保余额10,000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上市公司内部合并范围内进行的担保)163,202万元,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73,468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同济科技园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为同济科技园提供5,000万元贷款,用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本公司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海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1121号2楼
法定代表人:杨东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17,248万元
主要业务:科技园开发服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份,上海杨浦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份
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2,832.50万元,负债总额78,368.68万元,净资产36,461.19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2,152.84万元,净利润2,553.40万元(已经审计)。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0,465.11万元,负债总额65,459.30万元,净资产45,005.81万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613.53万元,净利润-660.78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5,000万元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公司2015年度担保额度为24.45亿元(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其中为上海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8,500万元,决议有效期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为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签署提供担保的合同。本次担保事项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无需通过其他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保证生产经营向银行申请贷款所做的保证,有利于公司的良好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上市公司内部合并范围内进行的担保)163,202万元,占2014年底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6.55%;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73,468万元,占2014年底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43.46%。逾期担保金额为零。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6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四平路1230号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展示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洁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凌玮、独立董事钱逢胜、陈康华、俞卫中、吕明方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胡展飞、徐建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骆君君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分项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选举丁洁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选举高国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选举王明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选举张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选举储一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选举张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选举孙益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分项表决情况:
3.01议案名称:选举霍佳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选举戴大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莉、雷天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