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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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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任职变动的公告

2016-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6-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任职变动的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召开职工代表会议,选举李秀昆先生、靳彦民先生、李振宇先生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任职自2016年1月26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简历如下:

李秀昆先生,58岁,自2015年3月起任本行审计部总经理。李先生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任本行审计部负责人;2011年3月至2014年7月任本行河北省分行行长;2006年5月至2011年3月任本行宁夏区分行行长;2003年7月至2006年5月任本行宁夏区分行副行长;2000年1月至2003年7月任本行内蒙古区分行副行长。李先生是副研究员,目前兼任东北财经大学、河北大学等六所大学的客座或兼职教授。李先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后于2013年7月获东北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博士学位。

靳彦民先生,54岁,自2014年12月起出任本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靳先生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本行授信审批部主要负责人;2011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本行广东省分行行长;2011年2月至2011年3月任本行广东省分行主要负责人;2009年3月至2011年2月任本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小企业金融服务部总经理(兼);2007年8月至2009年3月任本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8月任本行广东省分行风险总监;2001年3月至2006年6月任本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靳彦民先生于1983年7月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于2010年1月获清华大学EMBA硕士研究生学位。

李振宇先生,55岁,自2014年1月起出任本行青海省分行行长。李先生2012年11月至2014年1月任本行青海省分行副行长;2009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本行西藏区分行副行长;1985年6月调至本行青海省分行工作,历任房地产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信贷审批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等职务;1982年7月至1985年6月在青海机床铸造厂基建科工作。李先生是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于兰州理工大学(前称“甘肃工业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工学学士学位。李先生2013年1月当选政协第十一届青海省委员会委员,2013年8月任政协第十一届青海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将按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分配暂行办法》确定。在每年年终后,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将拟订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于本公告日期,李秀昆先生、靳彦民先生、李振宇先生通过参加本行员工持股计划分别间接持有本行H股股票12,365股、15,739股及3,971股。除此之外,李秀昆先生、靳彦民先生和李振宇先生没有持有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其他本行股份权益。

除简历所披露内容之外,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关系,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资料,没有且过去亦未曾参与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事项,在过去三年中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未在本集团成员中担任其他职务,没有其他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宜。

因工作安排,金磐石先生、张华建先生、王琳先生已于2016年1月26日辞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自2016年1月26日起生效。金磐石先生、张华建先生、王琳先生已确认与本行监事会无不同意见,没有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

本行监事会对于李秀昆先生、靳彦民先生、李振宇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对于金磐石先生、张华建先生、王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行做出的贡献深表谢意。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