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16—019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集团”)通知,东宝集团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签定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公司的22,00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94%)股权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质押期限为壹年。该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月27日。
二、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质押目的:向银行借款,目的为扩大再生产,补充流动资金。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大股东东宝集团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票红利及其他收入等偿还银行借款。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股权质押通过跌价补偿措施,极力控制风险。设立风险预警线、警戒线和平仓线,风险预警线比例最低为140%,警戒线比例最低为130%,平仓线比例最低为120%。若因股价下跌,达到履约保障预警线或最低线时,大股东东宝集团将及时增加股权质押,因此上述股权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22,307,61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18%,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质押338,777,47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80.22%,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83%。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