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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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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2016-015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2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29日,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的通知,宜华集团于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1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2015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在公告日(即2015年7月10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比例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并承诺在增持计划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6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控股股东宜华集团于2016年1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0万股,并承诺后续6个月将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不少于1,000万股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已增持股份)。

二、本次增持情况

控股股东宜华集团于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1月2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4,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

本次增持前,宜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54,549,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1%。

本次增持后,宜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59,379,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4%。

截止本公告日,宜华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5,830,000股。

三、后续增持计划

宜华集团通过函件表示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完成,后续将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履行上述增持计划的承诺。

四、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宜华集团承诺:在后续增持计划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