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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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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6-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01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先生及公司股东陈宝祥先生办理股权质押手续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钟葱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24,4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7%,质押给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相关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6年1月27日起,至出质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陈宝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11,425,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6%,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股权质押的相关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6年1月26日起,至出质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钟葱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1,362,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4%;钟葱先生共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6,971,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9%。

截至本公告日,陈宝祥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2,203,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陈宝祥先生与公司股东陈宝康先生、陈宝芳先生、绍兴合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赢投资”)及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4,014,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5%。陈宝祥先生共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1,42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陈宝祥先生与陈宝康先生、陈宝芳先生共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80,12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6%。

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完成向陈宝康先生、陈宝芳先生、陈宝祥先生及合赢投资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资产。陈宝康先生、陈宝芳先生、陈宝祥先生及合赢投资承诺,若未完成业绩承诺或标的资产发生减值的,将以股份或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如触发补偿条件,且陈宝康先生、陈宝芳先生、陈宝祥先生及合赢投资其股份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陈宝康先生、陈宝芳先生、陈宝祥先生及合赢投资将选择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陈宝康先生、陈宝芳先生、陈宝祥先生及合赢投资发生的股权质押,将可能影响其业绩补偿承诺的履约能力,并可能因此损害公司及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届时,陈宝康先生、陈宝芳先生、陈宝祥先生及合赢投资需就已设定质押的全部或部分股票征得质押权人同意解除股票质押后,再相应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上述潜在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注意。

鉴于上述风险,上市公司也作了相关风险防范措施:1、本次重组后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预期运营状况良好且持续发展,其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性低。陈宝康先生、陈宝芳先生、陈宝祥先生及合赢投资有充分理由和信心完成承诺业绩;2、公司对以上质押的用途进行跟踪。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