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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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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6-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6-009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是“海普瑞”)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人民币10亿元额度内推出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择机进行股份回购,回购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17元/股。上述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10月8日,公司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截至2016年1月31日,公司股份的回购情况为: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共计9,279,7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6%,最高成交价格为30.1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5.0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9,910,684.9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实施本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