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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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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6-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宝诚股份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16-009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年2月1日,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周镇科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许锦光先生通知。因融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周镇科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许锦光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5,848,280股及8,547,041股质押给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因融资需要,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615,878股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营业部。以上质押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周镇科先生、许锦光先生质押期限为2016年1月29日至质押登记解除日止;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016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27日。

截至本公告日,周镇科先生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5,848,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3%;周镇科先生累计质押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5,848,2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93%。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615,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2%;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累计质押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615,8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02%。许锦光先生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547,0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1%;许锦光先生累计质押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547,0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1%。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周镇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风险时,周镇科先生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