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2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编号:临2016—006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的通知,颜静刚先生通过“浙商睿众5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6年1月6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1号),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颜静刚先生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视本公司股价表现,通过直接购买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650万股。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本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并公告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6年2月1日,颜静刚先生通过上海轶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元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的“浙商睿众5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946,000股,颜静刚先生在该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公司股票中所实际支配和承担的比例为95.19%,因此,本次增持归属于颜静刚先生的股份数为900,49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6%。本次增持前,颜静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2,876,59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575,732,081股)的31.76%;本次增持后,颜静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3,777,08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1.92%。

二、颜静刚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颜静刚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