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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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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转让孙公司股权的公告

2016-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6-08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转让孙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全资控股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裕制药”)、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裕天然”)与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医药”)于2016年1月27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公司孙公司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寿公司”)合计90%股权,转让价格合计1,690万元。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主要情况如下:

一、交易各方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1、法人代表:葛萌芽

2、注册资本:6,468万元

3、主营业务: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产

4、主要财务数据:2014年12月31日,康裕制药的资产总额为111,164万元,负债总额为48,330万元,净资产为62,833万元,营业收入为65,990万元,净利润为7,345万元(经审计)。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一家集研究、开发、生产原料药、制剂及医药中间体的综合性制药企业。公司主要生产抗肿瘤类、抗病毒类、抗感染类、治疗心血管类、特药类等五大系列产品。

(二)乙方: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1、法人代表:余岚

2、注册资本:2,000万

3、主营业务:片剂、颗粒剂、丸剂、糖浆剂、口服溶液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软膏剂、原料药生产。

4、主要财务数据:2014年12月31日,康裕天然的资产总额为9,919万元,负债总额为9,559万元,净资产为360万元,营业收入为5,302万元,净利润为280万元(经审计)。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主要生产六味地黄浓缩丸、香菇菌多糖片、辛芩颗粒和藿香正气浓缩丸等中药制剂。

(三)丙方: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法人代表:李明焱

2、注册资本:10,485万元

3、主营业务:专业从事灵芝、铁皮石斛、西红花等名贵中药材的品种选育、栽培、加工和销售。

4、主要财务数据: 2014年12月31日,寿仙谷医药的资产总额为44,065万元,负债总额为13,506万元,净资产为30,560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为16,673万元,净利润为4,920万元(经审计)。

5、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况。

(四)交易标的: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1、法人代表:李明焱

2、注册资本:100万元

3、主营业务:药品生产(具体经营范围详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4、股权结构: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康寿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00万元,净资产为100万元(未经审计)。

6、评估值及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0038号评估报告,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寿制药”)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的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1,894万元,本次转让合计90%股权对应评估值为1704.6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转让合计90%康寿制药股权作价合计为1,690万元。

二、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持有康寿公司的80%的股权,乙方持有康寿公司10%的股权,甲乙双方拟将其持有的康寿公司合计90%股权转让予丙方,丙方同意以现金为对价购买该部分股权。

2、本次转让的股权计价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股权交割日定为2016年2月1日。本协议签订之前,丙方支付甲方股权收购对价预付款500万元,在本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丙方应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给甲方和乙方,其中需支付甲方1,002万元,需支付乙方188万元。

3、甲、乙、丙三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股权转让、收购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应交税费。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目的是为了优化子公司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本次股权转让有助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的提升,有效促进公司的盈利和发展。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6-09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签发的三个药品的《临床试验批件》,主要包括:

(一)酮咯酸氨丁三醇鼻喷雾剂

1.1批件号:2016L00176

1.2规格:每喷含酮咯酸氨丁三醇15.75mg,药液浓度为15%(g/g)

1.3药品分类:化学药品第3.3类

1.4主要功效:适用于需要阿片水平镇痛药的急性较严重疼痛的短期治疗,如术后、肾绞痛、骨折、扭伤、牙痛及癌痛等的止痛,不适用于轻度或慢性疼痛的治疗。

(二)左乙拉西坦片

2.1批件号:2015L06062

2.2规格:0.25g

2.3药品分类:化学药品第6类

2.4主要功效: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三)左乙拉西坦片

3.1批件号:2015L06063

3.2规格:0.5g

3.3药品分类:化学药品第6类

3.4主要功效: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药物临床试验研究具有周期长、投入大的特点,上述药品临床试验的完成时间、进度及结果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对上述药品的后续进展情况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