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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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旗下理财交易及客户服务平台
开展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即日起,对通过在旗下理财交易及客户服务平台(即钱滚滚交易服务平台,包括钱滚滚官网www.qiangungun.com、“中欧钱滚滚”官方微信号,“钱滚滚”手机APP暂不开通定投功能)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实行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费率优惠,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活动方案

1、在本公司旗下理财交易及客户服务平台(即钱滚滚交易服务平台,包括钱滚滚官网www.qiangungun.com、“中欧钱滚滚”官方微信号,“钱滚滚”手机APP暂不开通定投功能)通过充值中欧滚钱宝货币基金对上述基金进行定投的,定投费率享受原申购费率0.5折优惠。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2、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及活动方案进行调整,并按照相关法规、法律文件及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通过如下途径了解详情: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

投资者也可登录钱滚滚网站(www.qiangungun.com)或“中欧钱滚滚”官方微信了解详情。

3、上述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取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3日

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开通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为了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将自2016年2月5日开通办理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基金代码:166016,场内简称:中欧纯债)的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投资者自2016年2月5日起可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基金系统内转托管业务的办理规则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3日

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31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即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基金合同以及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披露的《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期届满与基金份额到期转换的公告》,纯债A和纯债B基金份额转换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即2016年2月1日),转换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纯债A和纯债B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纯债A、纯债B的场外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纯债B的场内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转换规则相应增加或减少。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转型前的纯债A和纯债B,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324元。

现将份额转换结果公告如下表:

注:1、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合同约定,对纯债A、纯债B的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

2、投资者可于2016年2月3日起(含该日)可在相关证券公司和各销售网点查询转换后的份额。

3、根据注册登记机构规则,纯债B场内份额所折算成的中欧纯债债券(LOF)份额系其转换前份额数与转换比例的乘积并取整所得。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

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

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2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后续更新的相关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基金名称为“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纯债A份额和纯债B份额。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更名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场外申购的数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机构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1.2场内申购的数额限制

场内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有效申购份额由申购金额扣除申购费用后除以申购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份数保留到整数位,计算所得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给投资者。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的,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网站。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适用范围

场外份额可转换的基金如下:

注:1、基金暂停申购时转换转入同时也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5.2.2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场外份额办理转换业务的机构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办法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5.2.3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目前场内不支持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实行“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份,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剩余基金余额不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采用前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只能转换为具有前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只能转换为具有后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基金转换确认成功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5)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6)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本公司可相互转换基金、转换方式、费率标准及具体计算公式等以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或由本公司另行确定后予以公告。

(7)发生巨额赎回时,参照《基金合同》规定执行。

(8)当发生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及报备义务。

(9)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处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必须提供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个人投资者

1.填妥的转换申请表;

2.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机构投资者

1. 填妥的转换申请表;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投资者以电子交易方式提交基金转换申请,则不受上款约定,具体办理方式参见各销售机构电子交易规则。

5.2.4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1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9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05%,申购补差费率为0.7%,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50=10,50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000×1.050×0.05%=5.25元

补差费(外扣)=(10,500-5.25)×0.7%/(1+0.7%)=72.95元

转换费用=5.25+72.95=78.20元

转入金额=10,500-78.20=10,421.80元

转入份额=10,421.80/1.195=8721.17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1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9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8721.17份。

5.2.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2.6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当发生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时,本公司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及报备义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开通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6.2 定投业务安排

(1)投资者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手续费)按照上述各代销机构相关规定执行。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其他

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zofund.com

联系人:袁维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月15日起销售该基金,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调整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8.2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下列会员单位已具有基金申购赎回权限: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开源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9.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开始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0.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