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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3日上午10时在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额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榆回避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发行数量调整
(1)调整前:
依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663.00万股(含5,663.00万股),其中:物美控股认购5,103.00万股、上海宝银认购280.00万股、上海兆赢认购280.00万股。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亦将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4,200.00万股(含4,200.00万股),由物美控股全额认购。
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亦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对象调整
(1)调整前:
依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控股”)、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银”)和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兆赢”)。
(2)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物美控股。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调整
(1)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008.58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2)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74,172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上海宝银通过旗下管理的基金,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签订后,违约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致使公司股权分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按照公司已申报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实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故发行方案需进行必要调整;同时由于上海宝银已遭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等一系列客观事实情况,上海宝银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赢因其严重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及相应违规/违约行为等自身原因,已不适宜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合格认购对象。
鉴于以上情况,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与上海宝银、上海兆赢签订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不再将其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物美控股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均按照本公司有关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进行,所有过程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董事及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中反映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真实、数据准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对其内容无异议,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16-013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1日 上午9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1日
至2016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
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登记时间:2016年4月18日——4 月20日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2号(新华百货老大楼写字楼7楼)。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李宝生 李丹
联系电话:0951-6071161
传 真:0951-6071161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 014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发行对象
及募集资金数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4,200.00万股(含本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调整为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4,172.00万元。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数额的议案》、《关于终止<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主要涉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调整的原因及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的原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银”)通过旗下管理的基金,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签订后,违约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致使公司股权分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按照公司已申报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实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故发行方案需进行必要调整,公司拟按比例调减原发行对象的认购股份数量和金额。
由于上海宝银已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等一系列客观事实情况,上海宝银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兆赢”)因其严重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及相应违规/违约行为等自身原因,已不适宜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合格认购对象。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需终止与上海宝银、上海兆赢签订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不再将其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消除不利影响,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继续依法合规推进,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项下的认购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数额进行调整。
二、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发行数量调整:
1、原发行数量
依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663.00万股(含5,663.00万股),其中:物美控股认购5,103.00万股、上海宝银认购280.00万股、上海兆赢认购280.00万股。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亦将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后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4,200.00万股(含4,200.00万股),由物美控股全额认购。
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亦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发行对象调整
1、原发行对象
依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控股”)、上海宝银和上海兆赢。
2、调整后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物美控股。
(三)募集资金金额调整:
1、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008.58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2、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74,172.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3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01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
说明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于2015年5月23日公告了议案相关内容。2015年6月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3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16-016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19日 上午9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19日
至2016年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0(1.01-1.03)、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1.01-1.03)、2、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0(1.01-1.03)、2、4、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
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登记时间:2016年2月16日——2 月18日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2号(新华百货老大楼写字楼7楼)。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李宝生 李丹
联系电话:0951-6071161
传 真:0951-6071161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017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23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
●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举行2015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的经营业绩以及利润分配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说明会定于2016年3月23日(星期五) 下午15:30-16:3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进行在线交流。
三、本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曲奎先生、总经理张凤琴女士、财务总监王保禄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宝生先生、副总经理马卫红女士、总会计师周云女士等将出席本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2016年3月23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注册登录后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李宝生、李丹
2、联系电话:0951-6071161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