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2月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6-013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6年1月30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2月4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徐天春女士、宋晏女士、谢维信先生、曹健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场所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场所。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确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场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范围包括: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等。鉴于公司已于2016年1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变更后的201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前次重大资产置换时置入资产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目前在进行中,拟将补充2015年年报,为确保2015年度《审计报告》的编制单位与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审计机构的一致性,确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国蓉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国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国蓉”)拟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武汉华讯国蓉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国蓉持有该子公司100%股权,该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军队配套研发、技术改造项目及测试设备等(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6-014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于2015年9月2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833号),并于2015年12月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83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保荐机构于2015年12月2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

反馈意见中要求说明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并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公司拟将补充2015年年报,鉴于目前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故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6年2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2833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的中止审查申请。公司将在2015年年报审计完成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