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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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补充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6-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1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补充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92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根据要求,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并于2015年9月18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尚需补充论证和完善的相关事项,经与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深入沟通和交流后,2015年12月2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中止审查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5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第15092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同意公司的中止审查申请。

2015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口头补充反馈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审慎研究,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答复和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之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补充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