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6-00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2月5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1月25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3名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15年工作经营情况提交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钟田丽女士、王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审字【2016】0150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8,864,498.68元。董事会根据公司运营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拟定2015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经审阅,我们认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圆满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沈阳中科奥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公司董事孙金、李晔因持有沈阳中科奥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表决时予以回避,由公司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的函和明确的同意意见,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6年3月25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6-00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2月5日上午十点半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1月25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素贤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涵盖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资产情况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推动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2015年,公司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沈阳中科奥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与关联方控股子公司沈阳中科奥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6-01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中科奥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奥维”)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上述201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经公司2016年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金女士、李晔女士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3、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暂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沈阳中科奥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东陵区高歌路6-2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
注册资本:3,077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金
经营范围:无线模块、无线网关、无线路由设备及无线传感器等无线网络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不含电力设施),网络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网络设备维护维修(现场);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060.36万元,净资产1,155.94万元,营业收入614.45万元,净利润-844.02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孙金持有其股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陶林持有其股权并担任监事职务,公司董事李晔、高级管理人员游强、吕琦、李继芳持有其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科奥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系按市场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6年预计与沈阳中科奥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范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其程序是合法、合规的。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函;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6-01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24日——2016年3月2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15:00至2016年3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1日(星期一)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6年3月21日(星期一)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1-6项议案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可选择参与现场投票,或可选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3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二)登记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1。
2. 投票简称:奥维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3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奥维投票” “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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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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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认投票完成。
6.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7.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次一交易日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交所数字证书”。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a、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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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c、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2、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会议联系人:吕琦、潘玉昆
电话:024-83782200
传真:024-83782200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0179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附件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表决指示
■
注意事项:
1.一项议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2.本表决票表决人必须签字,否则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每
页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回执
截至2016年3月2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6年3月22日17:00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6-01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16年2月6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了解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将于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杜方先生,独立董事钟田丽女士,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吕琦先生、财务总监李继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