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16-003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月1日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该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经由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公司如下议案:
1、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有效选票8张,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2016-004)。
2、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有效选票8张,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2016-005)。
3、关于免去严继传先生公司投资总监职务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动原因,免去严继传先生公司投资总监职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有效选票8张,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有效选票8张,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2016-006)。
5、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有效选票8张,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6-007)。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16-004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解决公司短期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中期票据,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4亿元。
二、期限
本次注册发行的每期中期票据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
三、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四、发行成本
本次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年利率以银行间市场价为基础,并控制在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以下。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六、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60个月。
七、对经营层的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确定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批次结构、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办理必要的手续,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以及根据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进一步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规模及相关发行方案进行调整等。
本方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16-005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解决公司短期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并可以分期发行。
二、期限
本次注册发行的每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三、发行对象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四、发行成本
本次注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年利率以银行间市场价为基础,并控制在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以下。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六、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60个月。
七、对经营层的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确定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批次结构、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办理必要的手续,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以及根据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进一步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规模及相关发行方案进行调整等。
本方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16-006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出现的变化,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的文件要求,公司完成换证工作。根据换证涉及变更事项建议修改公司章程第二条。
原文:“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建设委员会沪建经(92)第432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3100001000768。
公司根据国务院(1995)17号文、国家体改委、国家国资局体改生(1995)177号文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于1996年11月10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变更为:“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建设委员会沪建经(92)第432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55189。
公司根据国务院(1995)17号文、国家体改委、国家国资局体改生(1995)177号文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于1996年11月10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二、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建议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原文:“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变更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此两项修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公告编号:2016-007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2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山西路1515号大众大厦21楼第六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22日
至2016年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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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于2016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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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16年2月17日(9:00-16:00)持股东账户及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纺发大楼)。公交线路:20、825、44、62、01、地铁二号线(江苏路站下)。办理登记。异地股东请于2016年2月17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及食宿自理。
2、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909号3号楼2楼。
邮编: 201103 传真:021-54257330
电话: 021-54259953 021-54259971
联系人:孙斯惠 朱 颖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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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