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再次质押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6-004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再次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通知:
郑州瑞茂通于2016年2月2日将其原质押给焦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20,000,000股流通股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上述解除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郑州瑞茂通于2016年1月2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股流通股质押给郑州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郑州瑞茂通于2016年2月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0,000,000股流通股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于2016年2月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000,000股流通股质押给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于2016年2月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000,000股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上述业务均已在中登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质押期限均为自质押之日起至主债权履行完毕之日止,质押目的均为对相关被担保公司融资借款提供增信担保,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为相关被担保公司的流动资金等,相关被担保公司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同时,公司接郑州瑞茂通通知,郑州瑞茂通于2016年1月2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300,000股流通股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月2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16日,上述质押已在东方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郑州瑞茂通于2016年1月2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000,000股流通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月2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6月15日,上述质押已在国泰君安办理了相关手续。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目的均为对郑州瑞茂通融资借款提供增信担保,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郑州瑞茂通的流动资金等,郑州瑞茂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上述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质押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州瑞茂通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618,133,813股,占公司总股本1,017,407,464股的60.76%。郑州瑞茂通累计质押、冻结的股份数为616,1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67%,占公司总股本的60.56%。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