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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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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成都中新药业有限公司续贷
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6-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9 股票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6-006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成都中新药业有限公司续贷

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中新药业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1,3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提供对外担保1,3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本次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成都中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公司”)与招商银行成都科华路支行于2015年2月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1,300万元,该合同将在2016年2月期满,现成都公司承诺将按期偿还招商银行成都科华路支行贷款1,300万元,自其还贷完成后,公司的担保责任也随之解除。

因业务经营需要运营资金,成都公司拟在偿还贷款后与招商银行成都科华路支行继续进行合作,签署一年期的综合授信合同。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成都公司提供1,3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

(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成都中新药业有限公司继续提供1,3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7人,董事张建津、马贵中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简介

1、名称:成都中新药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成都市双荆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孙启祥

4、经营范围:第二类精神药品、生化药品、中药材(含中药材的收购)、中药饮片、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抗生素原料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医疗器械三类、二类、保健食品、普通食品销售;销售:消毒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保健用品。

5、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成都中新药业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的担保合同签署的条件为成都公司全额偿还招商银行成都科华路支行贷款之后,方可签署。

成都公司的另一股东方成都市弘祥药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成都公司49%股权抵押作为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2月5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中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1,30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括本次担保)为1,3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276,377.65万元,经测算,公司总担保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47%,本次担保数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47%。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6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担保合同》

3、《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