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16-011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2.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3749%;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2016年2月18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6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2.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3749%,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9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随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4年10月31日,公司获悉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5年1月13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5年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该次授予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规定。
5、2015年2月13日,公司完成了《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16年1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7、2016年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自2015年1月21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12个月为锁定期,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30%。
公司确定的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1月21日,截至2016年1月21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已届满。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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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8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为182.25万股。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2016年2月18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2.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3749%。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6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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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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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