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16—022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重整债务清偿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1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见《关于收到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现就《问询函》所涉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一:公司2016年1月9日公告称,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经支付偿债资金6.51亿元,并提存的债务清偿资金1.49亿元。请公司核实并完整披露前述款项的具体明细(按对应的债权人名称与金额列示),并说明“债权已申报但暂未确认、债权尚未申报、未提供收款账户”的债权人明细及对应金额情况。
回复: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支付的偿债资金对应的债权人名称及金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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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5年12月31日,提存的偿债资金对应的债权人名称及金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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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报但暂未确认债权的预留金额明细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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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根据重整债务清偿的最近进展,披露截止目前债务清偿与提存的金额和明细情况。
回复:
从2015年12月31日到2016年2月14日,公司又陆续支付了职工债权共计85.88万元,除此之外,截止2016年2月14日,其他债务的清偿和提存情况暂无变化,具体明细同问题一回复。
问题三:结合此次重整债务清偿的具体方式,说明认定相关债务已经清偿完毕的依据。
回复: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有20家债权人(合计债权清偿金额为6.51亿元)向公司和上海市黄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黄河所”)分别出具了《告知函》、《收款委托函》,通知公司向黄河所支付并由黄河所代为接收债权清偿资金。据此,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将上述20家债权人所应受偿的6.51亿元清偿资金支付给了黄河所。
对于尚未清偿的债务,目前公司正在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陆续进行债务清偿工作。
有部分债务是因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形成的,为了在承担担保责任之后能够有效的实施对主债务人的追偿,公司目前正在完善相关手续,以充分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别说明:
1、近期,公司获悉天津市力源祥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市力源祥)和天津市创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市创捷”)涉及成清波、杨智琴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该案部分资金曾由公司前身—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转入天津市力源祥,并且天津市力源祥和天津市创捷两家公司的资金账户已被查封冻结。为确保资金安全及配合刑事程序的推进,公司已通知黄河所暂停向以上两家公司支付清偿款,待公司核实清楚情况后再进行处理。
2、2016年1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深中法涉外初字第157-4号,根据原告的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裁定对中瑞信投资担保(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信担保”)的财产进行保全,因中瑞信担保对公司享有到期债权,深圳中院通知公司不得对中瑞信担保进行清偿。
3、对于因原公司高管挪用公司资金、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等原因形成的对外债权,公司已着手对相关债务人行使追索权,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