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6-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06 证券简称:西部牧业 公告编号:2016-016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声明与提示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西部牧业”、“公司”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西部牧业本次配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16年1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一、本次配股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配股发行、上市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88号文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西部牧业本次配股共计配售47,532,310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6年2月19日起上市。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二、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Western Animal Husbandry Co., Ltd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西四路5-2号

法定代表人:徐义民

办公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29号

证券简称:西部牧业

证券代码:300106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梁雷

电话:0993-2516883

传真:0993-2516883

Email:liang-lei-100@163.com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单位:股

(三)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法定代表人:郭峰

成立日期:1996年5月13日

注册资本:295,549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23小区工商银行办公楼六楼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产权(股权)经营,引资、投资、咨询。

主要资产的规模及分布: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96年5月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持有和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过几次增资,目前注册资本为29.55亿元,主要分布于农业板块、电力板块、建筑板块和其他板块。

(四)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授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依法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其持有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五)本次配股完成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发生变化,因本次配股导致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六)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三、本次配股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实际发行47,532,310股,其中本次配股上市可流通股数为47,265,543股;

2、发行价格:8.34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4、发行时间: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27日(R日),配股缴款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R+1日)至2016年2月3日(R+5日);

5、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6,419,465.40元;

6、发行费用:

单位:元

每股发行费用为0.1842元(按全部发行费用除以本次配股新增股份总额计算);

7、募集资金净额:387,661,713.29元;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92元/股(按照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收益:0.11元/股(按照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10、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截至2016年02月06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690002号验证报告:截至2016年2月5日止,公司实际配售股数47,532,31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8,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6,419,465.40元,扣除发行费用8,757,752.11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7,661,713.2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7,532,31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40,129,403.29元。

11、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承诺履行情况: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认配股份的承诺,已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的股份。

12、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每变动5%的计算基准日调整为2016年02月19日。

四、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7日披露了2015年三季度报告,请投资者查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资料。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上市保荐机构及上市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峰

保荐代表人:董宇、侯良智

项目协办人:徐迪

项目组成员:徐迪、谢杰、段虎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电话:021-22169365

传真:021-22169344

上市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西部牧业本次配股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配售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02月17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