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1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下午15:00—2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6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兵先生
(六)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9人,共代表股份641,786,7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639,133,7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共2,653,0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
此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新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董事候选人王兵
总表决情况:同意639,464,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4%。
2.董事候选人陈雨
总表决情况:同意639,64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8,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26%。
3.董事候选人杨艳军
总表决情况:同意639,464,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4%。
4.董事候选人常张利
总表决情况:同意639,46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4%。
5.董事候选人陈学安
总表决情况:同意639,464,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4%。
6.董事候选人裴鸿雁
总表决情况:同意639,944,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8,3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28%。
7.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少明
总表决情况:同意639,464,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4%。
8.独立董事候选人谷秀娟
总表决情况:同意639,554,3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8,4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5%。
9.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岩
总表决情况:同意639,464,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3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4%。
经选举,由王兵先生、陈雨先生、杨艳军女士、常张利先生、陈学安先生、裴鸿雁女士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由陈少明先生、谷秀娟女士、朱岩先生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算。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监事候选人曹江林
总表决情况:同意639,464,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4%。
2.监事候选人胡金玉
总表决情况:同意639,52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8,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5%。
经选举,由曹江林先生、胡金玉女士出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时,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齐英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曹江林先生、胡金玉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算。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39,576,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反对2,124,948股,弃权85,20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0,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7%;反对2,124,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弃权8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39,576,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反对2,124,948股,弃权85,20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0,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7%;反对2,124,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弃权8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晏国哲、任保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9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17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2月19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6人,董事陈雨先生、独立董事陈少明先生、独立董事朱岩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王兵先生、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王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兵 委员:陈雨、杨艳军、陈少明、朱岩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少明 委员:谷秀娟、陈雨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谷秀娟 委员:陈少明、王兵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岩 委员:陈少明、王兵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继续聘任陈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继续聘任杨艳军女士、武发德先生、邹云翔先生、史可平女士、管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继续聘任杨艳军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继续聘任史可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晓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所审议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三、四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有利于规范公司治理和加强团队建设,促进公司发展;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继续聘任陈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继续聘任杨艳军女士、武发德先生、邹云翔先生、史可平女士、管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继续聘任杨艳军女士(兼)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继续聘任史可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19日
附件:
董事长、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兵先生,1972年2月生,中共党员,EMBA工商管理硕士及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王先生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副总裁,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曾任公司总经理,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成都西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王兵先生现担任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委兼经济界别秘书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及首都企业家俱乐部主任。王兵先生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陈雨先生,1978年1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陈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等。曾任中国巨石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北新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陈雨先生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杨艳军女士,1967年2月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杨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曾任公司监事,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等。杨艳军女士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武发德先生,1967年1月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武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等。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矿棉吸声板厂厂长等。武发德先生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邹云翔先生,1959年5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邹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等。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等。邹云翔先生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史可平女士,1976年9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史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中国建材董事会秘书局副总经理等。史可平女士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要求。董事会秘书联系电话:010-68138786,传真:010-68138822,电子邮件:skp@bnbm.com.cn。
管理先生,1977年8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管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等。曾任公司北方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管理先生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张晓女士,1986年5月生,中共党员,民商法硕士。张女士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等。张晓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要求。证券事务代表联系电话:010-68138786,传真:010-68138822,电子邮件:zhangxiao23@bnbm.com.cn。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1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2月19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曹江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曹江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2月19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曹江林先生,1966年9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曹先生现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执行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等。曾任公司董事长等。曹江林先生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