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1栋6楼宝鹰文化大讲堂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古少波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88,567,441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6.597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4,254,001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5.4638%。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313,44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1332%。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313,44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13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313,44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1332%。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588,567,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588,567,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债券品种及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588,567,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88,567,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588,567,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588,567,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上市和转让场所

表决结果:同意588,567,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588,567,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88,567,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增信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588,567,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本次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88,567,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588,567,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本次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588,567,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8,567,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黄平、姚星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