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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
《侦查终结证明书》的公告

2016-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匹凸匹 编号:临2016-029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

《侦查终结证明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荆门汉通”)于2014 年10 月28 日向荆门市公安局漳河新区分局报案,称发现其股东(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万泰置业有限公司)公章被私刻,并被伪造了一份股东会决议,该决议批准将荆门汉通荆援国用(2010) 第01040900602 号土地使用权为武汉伊托邦新市镇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的相关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担保限额为42,104 万元,担保的主债权期间为2014 年1 月1 日至2019 年12 月3 1 日。详见公司于2015 年4 月2 9日发布的《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函的公告》(临2015-020)。

公司于2016年2月15日收到荆门汉通通知,称荆门汉通近日收到荆门市公安局漳河新区分局出具的《侦查终结证明书》,内容如下:

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

2015 年1 月29 日我局立案侦查的伪造公司印章一案,现已侦查终结。

荆门市公安局漳河新区分局

目前,伪造公司印章事项公安局已终结侦查;该抵押担保事项也已解除,银行也解除了该地块的抵押。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匹凸匹 编号:临2016-030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匹凸匹”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于2016年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啸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荆门汉通”)持有的4 号地块(荆援国用(2010) 第01040900602 号,以下简称4 号地块)自2010 年12 月30 日取得至今满 5年未开发,已构成土地闲置,并被确定为湖北省闲置土地典型案例挂牌督办。鉴于近几年房地产市场萧条,商品房严重滞销,荆门汉通已无力继续正常经营,导致经常发生业主和农民工到荆门市政府群体性上访事件。为解决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业主交房及税款等问题,经公司董事会一致决议,同意以人民币4500万元(受让方现金支付人民币4500万元并承担拆迁费6000万元以及违规担保或有债务)出售荆门汉通持有的4 号地块给荆门宏邦置业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编号为临2016-032号《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匹凸匹 编号:临2016-031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匹凸匹”、“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于2016年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监事一致推举王建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荆门汉通”)持有的4 号地块(荆援国用(2010) 第01040900602 号,以下简称4 号地块)自2010 年12 月30 日取得至今满 5年未开发,已构成土地闲置,并被确定为湖北省闲置土地典型案例挂牌督办。鉴于近几年房地产市场萧条,商品房严重滞销,荆门汉通已无力继续正常经营,导致经常发生业主和农民工到荆门市政府群体性上访事件。为解决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业主交房及税款等问题,经公司监事会一致决议,同意以人民币4500万元(受让方现金支付人民币4500万元并承担拆迁费6000万元以及违规担保或有债务)出售荆门汉通持有的4 号地块给荆门宏邦置业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匹凸匹 编号:临2016-032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荆门宏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邦置业”)现金出资

人民币4500万元(受让方现金支付人民币4500万元并承担拆迁费6000万元以及违规担保或有债务),受让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匹凸匹”、“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汉通”)持有的4 号地块(荆援国用(2010) 第01040900602 号,以下简称4 号地块)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年2月15日,荆门汉通与宏邦置业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宏邦置业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受让方现金支付人民币4500万元并承担拆迁费6000万元以及违规担保或有债务)受让荆门汉通持有的4号地块。该地块出售完成后,荆门汉通将不再持有该地块。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独立董事的意见

2016年2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全体董事出席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宏邦置业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受让方现金支付人民币4500万元并承担拆迁费6000万元以及违规担保或有债务)受让荆门汉通持有的4号地块。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荆门汉通以4500万元(受让方现金支付人民币4500万元并承担拆迁费6000万元以及违规担保或有债务)转让其持有的4号地块给宏邦置业公司,并将转让价款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业主交房及税款等问题,避免该地块被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的可能,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通过本项交易,可使荆门汉通进一步缓解资金压力,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业主交房及税款等问题,避免该地块被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的可能,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本项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土地转让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没有关联董事,不需要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取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本次股权受让方——荆门宏邦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 年2月;注册地: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8号数码广场A座5001号;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法定代表人:任冬杰。主要股东:法人股东,湖北捷运联城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持股80%;自然人股东李国平,出资1000万元,持股20%。

2、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为新设立的公司。

3、宏邦置业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4、因宏邦置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且在签署协议后已一次性支付完毕转让价款,不存在无法履约风险。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交易标的为荆门汉通持有的4号地块,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4号地块基本情况

荆门汉通持有的4号地块自2010年12月30日取得,总面积244,301平方米,其交易价格为73,286,000.00元,契税2,931,440.00 元,共计76,217,440.00元,至今满5 年未开发,已构成土地闲置,并被确定为湖北省闲置土地典型案例挂牌督办,虽荆门市国土资源局漳河新区分局多次督办限期动工建设,但因荆门汉通已连续三年未正常经营,处于瘫痪状态,尚无资金来源,导致无法推进该项工作。

荆门市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 年2 月4 日来函责成荆门汉通在2 月6 日前完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兑付事宜, 2 月5 日再次来函,责成荆门汉通法定代表人前来贵委妥善处理,并限荆门汉通于2016 年2 月6 日前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否则,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荆门汉通闲置土地4 号地块。

基于上述情况,荆门汉通以4500万元(受让方现金支付人民币4500万元并承担拆迁费6000万元以及违规担保或有债务)转让其持有的4号地块给宏邦置业以避免该地块被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的可能。该地块出售完成后,荆门汉通将不再持有该地块。

(二)荆门汉通于2014 年10 月28 日向荆门市公安局漳河新区分局报案,称发现其股东(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万泰置业有限公司)公章被私刻,并被伪造了一份股东会决议,该决议批准将荆门汉通荆援国用(2010) 第01040900602 号土地使用权为武汉伊托邦新市镇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的相关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担保限额为42,104 万元,担保的主债权期间为2014 年1 月1 日至2019 年12 月3 1 日。目前,伪造公司印章事项公安局已终结侦查;该抵押担保事项也已解除,银行也解除了该地块的抵押,该抵押担保的或有债务也因4号地块的转让,一并转由宏邦置业公司承担。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偿债风险和其他或有风险等。

(三)本项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转让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以双方自愿达成的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荆门汉通及宏邦置业

2、转让价格:受让方现金支付人民币4500万元并承担拆迁费6000万元以及违规担保或有债务。

3、转让资产:4号地块

4、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

5、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根据合同约定,本次资产转让采用现金一次性支付方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宏邦置业应一次性支付本协议成交全部价款。

6、资产过户及后续安排:在本协议生效后2 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7、协议签署后,宏邦置业已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格,董事会认为宏邦置业具备支付能力,不存在违约风险及责任。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交易有利于荆门汉通免除该地块已有及或有债务,并获得4500万转让款,避免该地块被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的可能,挽回无偿收回损失4500万元;解决了部分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业主交房及税款等问题,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经营;该项交易账面损失3121.7440万元。

2、出售4号地块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匹凸匹 编号:临2016-033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

督办函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匹凸匹”)于2016年2月16日收到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荆门汉通”)通知,荆门汉通已就近日收到荆门市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督办函》中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回复,现将具体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荆门市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鉴于近几年房地产市场萧条,商品房严重滞销,我司无资金来源,无力继续正常经营,导致经常发生业主和农民工到荆门市政府群体性上访事件,严重影响政府正常工作秩序,也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我司4 号地块(荆援国用(2010) 第01040900602 号,以下简称4 号地块)自2010 年12 月30 日取得至今满5 年未开发,已构成土地闲置,并被确定为湖北省闲置土地典型案例挂牌督办,虽荆门市国土资源局漳河新区分局多次督办限期动工建设,但因公司已连续三年未正常经营,处于瘫痪状态,尚无资金来源,且该宗地块存在违规担保抵押问题,导致无法推进该项工作。

贵委于2016 年2 月4 日来函责成我司在2 月6 日前完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兑付事宜, 2 月5 日再次来函,责成我司法定代表人前来贵委妥善处理,并限我司于2016 年2 月6 日前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否则,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我司闲置土地4 号地块。上述函件收悉后,我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为及时解决农民工工资兑付、4 号地块涉案及土地闲置等问题,在市政府,市国土,新区政府的督办下,经公司研究决定采取自救的方式,以确保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维护社会稳定。现将处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将4 号地块以4500 万元的成交价转让,受让方现金支付人民币4500万元并承担拆迁费6000万元以及违规担保或有债务。

二、目前,已解决部分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业主交房及税款等问题。

后期,公司将加大管理力度,盘活现有存量资产,按期支付农民工资及工程款项,确保不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