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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
闻“乐”而舞

2016-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子霖 ○编辑 邱江

在文化娱乐领域的三大细分产业中,音乐产业紧随影视和体育之后,成为资本市场新的追逐目标。特别是自去年12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音乐领域的投资频现上市公司的身影。

农历大年初四,阿里音乐高调宣布将以355亿韩元(约1.95亿元人民币)增资有着韩国文娱产业“国企”之称的韩国第一大娱乐公司S.M.ENTERTAINMENT(简称“SM”)。此次交易中,阿里将认购SM的87万股新股(约合4%的股份),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0808韩元(约224元人民币)。据了解,SM坐拥EXO、东方神起、少女时代、Super Junior等韩国知名偶像团体。本次与阿里音乐结为独家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将在线上音乐流通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

由于长久以来受侵权和盗版等负面影响,国内音乐资产市场化程度较低,故主板市场鲜有主业涉及音乐产业的公司,新三板成为音乐产业资产化的主战场。去年12月挂牌的恒大文化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其签约艺人共有八组,分别为大张伟、金志文、周子琰、孙伯纶、阿普萨萨,风林火山、齿轮橡皮、非鱼三支乐队;经纪的签约艺人则包括金莎和袁晓旭。此外,旗下恒大音乐还拥有版权库曲库量2.2万首,保有量在2014年年底位居内地同业公司第一。公司与百度、阿里等公司签署了音乐作品授权试用合同,公司旗下的子品牌“恒大星光”音乐节在过去2年内完成全国各地47场演出。

早些时间挂牌新三板的乐华文化更可谓阵容强大。公司公开转让书显示,其签约艺人包括韩庚、周笔畅、阿兰、黄征、阿杜、安又琪等知名艺人,并与罗志祥、魏晨、蔡依林等艺人有着长期合作关系。此外,公司还在海外交流方面与韩国娱乐公司有着长期战略合作。

不过,自国家版权局和广电总局先后发布《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的通知》、《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A股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开始布局音乐产业。

去年12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十三五”期末整个音乐产业实现产值3000亿元的长期目标。此外,将培育2到3家以音乐内容开发生产为核心、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双超50亿元的大型音乐集团公司。据上证报资讯统计,自该意见发布至今,至少已有六家上市公司抛出涉及音乐产业的资本项目。

光线传媒今年1月公告,公司将以6813万元自有资金增资彩云在线,后者拥有国内最大的在线音乐服务平台之一的多米音乐。增资完成后,光线传媒将持有彩云在线13.63%股权。此前,七匹狼去年12月18日对外宣布其拥有多米音乐不超过10%的股份。值得关注的是,多米音乐近期正计划重组谋求新三板上市。

除了音乐服务平台外,音乐类综艺节目也成了上市公司追逐的标的。唐德影视1月28日公告,公司以6000万美元(约4亿元人民币)从荷兰Talpa传媒有限公司手中买下“好声音”节目模式未来5年的应用权。据公告,该协议包括播放、发行、艺人管理等多项独家权利。早些时间,引力传媒也宣布以1.2亿元投资两档音乐类综艺节目,分别为《隐藏的歌神》和《看见你的声音》。据悉,这两档节目均将在近期登上荧屏。

此外,华录百纳去年12月宣布将与著名歌手韩红成立合资公司,专注于以音乐为核心的泛娱乐产业,在偶像养成、艺人经纪、O2O演艺、音乐综艺等领域深度布局。中南传媒则与湖南潇湘资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泊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目标规模10亿元,投资重点涵盖音乐产业链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