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5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2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6-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16—024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171号),现将全文披露如下: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公司注册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六和广场辽塔赣商大厦”,为一处建筑工地,并不具备办公条件。该注册地并非公司的住所地,塔城中院依法不具备对公司破产重整案的管辖权。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情况看,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305 号为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的破产重整案依法应当由乌鲁木齐市中院管辖。塔城中院出具关于重整事宜的全部裁定均应为无效裁定。

根据上述情况,现有以下问题请予以核实并披露:

(一)前述报道所称的公司注册地址现为建筑工地、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305 号为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否属实。如不实,请针对性澄清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

(二)请公司律师结合公司注册地、住所地认定等事项,就公司破产重整案的管辖权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三)请公司针对媒体质疑的重整案件管辖权问题,说明该事项是否对法院关于重整裁定的效力造成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请你公司于2016 年 2 月 24 日之前核实前述事项,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