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6-临008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2月17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各位董事,2016年2月23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11张,实际收回表决票11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30亿元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300,000万元,贷款期限20年,建设期内项目资本金与贷款同比例到位;同时以公司合法享有的应收账款,即本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为本项目作质押担保,在国家开发银行设立账户,用于归集本项目产生的电费收入,并接受国家开发银行对该账户进行监管,按期还款;未经国家开发银行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处分或向第三人抵押;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内,公司及时办理相关工程和财产的保险,明确国家开发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期限一年。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5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5,000万元,期限三个月,借款利息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公司可根据财务状况提前归还上述借款。
上述借款事项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以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拟建设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60MW工程环保岛提效升级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建设“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60MW工程环保岛提效升级工程”,提效升级工程静态投资概算为不超过16,515万元,主要工程为:
(1) 脱硫吸收塔增加一层浆液喷淋系统和一层除雾器;
(2)脱销系统催化剂预留层加装催化剂和加固;
(3)引风机改造及烟道加固;
(4)电除尘高频电源改造及加固;
(5)新增湿式电除尘部分及相应的电气和热控设备。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30亿元贷款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6-临00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2月17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各位监事,2016年2月23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3张,实际收回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30亿元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300,000万元,贷款期限20年,建设期内项目资本金与贷款同比例到位;同时以公司合法享有的应收账款,即本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为本项目作质押担保,在国家开发银行设立账户,用于归集本项目产生的电费收入,并接受国家开发银行对该账户进行监管,按期还款;未经国家开发银行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处分或向第三人抵押;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内,公司及时办理相关工程和财产的保险,明确国家开发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期限一年。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5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5,000万元,期限三个月,借款利息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公司可根据财务状况提前归还上述借款。
上述借款事项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以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拟建设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60MW工程环保岛提效升级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建设“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60MW工程环保岛提效升级工程”,提效升级工程静态投资概算为不超过16,515万元,主要工程为:
(1)脱硫吸收塔增加一层浆液喷淋系统和一层除雾器;
(2)脱销系统催化剂预留层加装催化剂和加固;
(3)引风机改造及烟道加固;
(4)电除尘高频电源改造及加固;
(5)新增湿式电除尘部分及相应的电气和热控设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30亿元贷款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6-临01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3月10日 11 点 0分
召开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10日
至2016年3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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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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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 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 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于2016年3月9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 到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 真:0993-2904371
联 系 人:谢 炜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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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