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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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诺华爱尔兰公司
签订商业供货协议的补充公告

2016-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4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诺华爱尔兰公司

签订商业供货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药业”)于2016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与诺华爱尔兰公司签订商业供货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16-003),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商业供货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NOVARTIS INTERNATIONAL PHARMACEUTICAL LTD,BRANCH IRELAND.是诺华集团下属子公司,诺华集团总部位于瑞士巴塞尔,在全球拥有128,000名员工,业务遍及世界140多个国家,是全球前十大医药集团,2000年诺华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诺华集团长期以来一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诺华集团总资产1,315.56亿美元,净资产为771.22亿美元,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494.14亿美元,净利润为177.94亿美元。

2012-2014年,公司向诺华公司销售的金额分别为11,250.69万元、15,925.37万元、23,244.5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4%、12.16%、18.07%。

(二)协议签署的时点、地点

本协议由公司与诺华爱尔兰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在台州市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协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签订本商业供货协议协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商业供货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

公司作为诺华集团全球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建立了合作关系,近年来公司与诺华集团一直保持着持续、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在近三年中稳居公司的前五大客户之列。基于双方长期以来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与诺华爱尔兰公司于2012年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中约定了双方对卡马西平项目合作的相关质量、法规、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

本次商业供货协议为公司与诺华爱尔兰公司2012年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公司与诺华爱尔兰公司关于卡马西平项目的合作内容及相关条款。

(二)协议的主要条款

公司按照由诺华提供的属于诺华知识产权的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剂型、检验规程、生产工艺以及其它知识产权、特有技术或机密信息,在此标准下生产的卡马西平原料药独家销售给诺华集团。供货期限为2016年1月至2020年9月,以FOB方式结算的供货总额为不少于6,500万美元。

本次协议经双方盖章、法定授权人签字后生效。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协助对方快速推动双方的全面战略合作。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是公司与诺华集团合作的进一步深入,使得公司业务模式从原来的高级中间体CMO业务拓展到高端原料药的CMO业务合作。进一步提高公司优势品种卡马西平系列产品的全球占有率,并有利于国际合作新业务的拓展。

四、风险提示

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国家的政策、药证注册法规、医药市场、金融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商业供货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