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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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全部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区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担保函》及《担保协议》的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并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方式予以公布,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xi Beibu Gulf International Port Group., Ltd
法定代表人:周小溪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亿元整
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港务大厦30-32楼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港务大厦30-32楼
成立时间:2007年03月07日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5681629
传真:0771-8015806
互联网网址:http://www.bbwgw.com/
经营范围:港口建设和经营管理、铁路运输、道路运输(上述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取得相应资质及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准情况和核准规模
本次债券的发行经发行人于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发行人于2015年6月30日获得股东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批复(桂国资复[2015]90号),同意发行人申报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683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5年期。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次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起息日为2016年3月1日,在该品种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本次债券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本金兑付日:本次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3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次债券采取网下发行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托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
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详见本次债券的发行公告。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安排: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2月25日;发行日期: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1日;网下认购期: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1日。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承销团
1、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项目主办人:徐云飞、江奕俊
联系电话:021-22169853
传真:021-22169844
邮编:200040
2、分销商
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常州延陵西路23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经办人员:桓朝娜、阮洁琼
联系电话:021-20333219
传真:021-50498839
邮编:200000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号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号层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崔宏川
联系电话:0755-33256666
传真:0755-33206888
邮编:100033
(三)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一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一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负责人:吴卫星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成、孔庆华
联系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27668
邮编:100033
(四)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联系地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评级人员:刘明球、钟士芹
联系电话:021-63501349-926
传真:021-6610539
邮编:200001
(五)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李群燕
联系电话:021-22169880
传真:021-22169844
邮编:200040
(六)收款银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083651120100409003774
大额支付行号:303290000510
(七)资金监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住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1号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1号
法定代表人:罗庚
联系人: 唐奕
联系电话:0771-5569889
传真:0771-5569889
(八)本次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联系人:王博
电话:021-68870114
传真:021-58754185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公司聘请了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评级。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上海新世纪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基本观点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新世纪”)于2015年10月21日最新出具的《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经上海新世纪评审,评定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2、主要优势/机遇
(1)西部大开发的推进、腹地经济的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及“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等均为北部湾港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2)北部湾港务作为广西自治区政府整合北部湾港口资源、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高效出海通道与物流平台的实施主体,能够得到政府的有力支持。
(3)北部湾港务将公司优质资产注入北部湾港股份,实现港口资产的整体上市,有效提高了公司资源的配置效率。
(4)得益于自治区政府港口建设资金注入、国有资产划拨,及下属子公司北部湾港股份多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北部湾港务资本实力不断增强。
3、主要风险/挑战
(1)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近年来宏观经济波动导致煤炭储运和有色金属的行业环境进一步恶化,由此对北部湾港务的港口吞吐、装卸以及镍业加工等重点产业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2)对临港业务控制力风险。北部湾港务近年来港口建设运营收入规模较小;收入增长主要依赖临港产业投资,但公司对该业务板块相关子公司的控制力取决于与其他主要股东之间的《股权委托代管协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债务压力进一步积聚。北部湾港务债务规模近年来随业务扩张而快速增大,目前已积聚了沉重的债务偿付压力。
(4)北部湾港务贸易板块经营规模大,主要贸易货种钢材、铁矿石、大豆、重晶石等存货价值易随着国内外经济的波动而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上海新世纪将将持续关注北部湾港务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北部湾港务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北部湾港务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北部湾港务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将在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每1年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北部湾港务公告年报后2个月内,上海新世纪将对北部湾港务此次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上海新世纪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北部湾港务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本评级机构相应事项。上海新世纪及评级人员将密切关注与北部湾港务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安排不定期跟踪评级并调整或维持原有信用级别。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在上海新世纪向北部湾港务发出“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上海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债主体、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发行主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上海新世纪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各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在各家银行授信总额度为641.76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253.87亿元,尚余授信387.89亿元。除银行借款外,发行人还与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具备较通畅的多元化融资渠道,较强的外部融资能力可为债券兑付提供流动性支持。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发行人未曾有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1、2011年发行人分两期合计发行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5亿元:2011年1月21日发行第五期5亿元短期融资券,到期日2012年1月25日,该期债券到期已按时兑付;2011年3月25日发行第五期10亿元短期融资券,到期日2012年3月29日,该期债券到期已按时兑付。
2、2011年发行人发行企业债券人民币15亿元:2011年4月8日发行15亿元企业债券,到期日2017年3月30日,目前尚未到期。
3、2012年发行人发行短期融资券人民币5亿元:2012年3月6日发行2012年度第一期5亿元短期融资券,到期日2013年3月8日,该期债券到期已按时兑付。
4、2012年10月发行人续发行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0亿元:2012年10月22日发行2012年度第二期10亿元短期融资券,到期日2013年10月22日,该期债券到期已按时兑付。
5、2012年11月发行人发行短期融资券人民币5亿元:2012年11月23日发行2012年度第五期5亿元短期融资券,到期日2013年11月26日,该期债券到期已按时兑付。
6、2013年3月发行人发行短期融资券人民币7.5亿元:2013年3月28日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7.5亿元短期融资券,到期日2014年3月28日,该期债券到期已按时兑付。
7、 2013年10月发行人发行短期融资券人民币7.5亿元:2013年10月28日发行2013年度第二期7.5亿元短期融资券,到期日2014年10月29日,该期债券到期已按时兑付。
8、2014年3月发行人发行短期融资券人民币5亿元:2014年3月14日发行2014年度第一期5亿元短期融资券,到期日2015年3月14日,该期债券到期已按时兑付。
9、2014 年4 月23 日发行人发行定向工具5 亿元:2014 年4 月23 日发行2014 年度第一期5 亿元定向工具,到期日2017 年4 月23 日,目前尚未到期。
10、2014年7月14日发行人发行短期融资券人民币7.5亿元:2014年7月14日发行2014年度第二期7.5亿元短期融资券,到期日2015年7月15日,该期债券到期已按时兑付。
11、2014年7月30日发行人发行企业债券人民币9亿元:2014年7月30日发行9亿元企业债券,到期日2021年7月30日,目前尚未到期。
12、2014年9月12日发行人发行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0亿元:2014年9月12日发行2014年度第三期10亿元短期融资券,到期日2015年9月12日,该期债券到期已按时兑付。
13、2014 年9 月30 日发行人发行定向工具10 亿元:2014 年9 月30 日发行2014 年度第一期10 亿元定向工具,到期日2019 年9 月30 日,目前尚未到期。
14、2015年2月27日发行人发行短期融资券7.5亿元:2015年2 月27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7.5亿元短期融资券,到期日2016年2月28日,目前尚未到期。
15、2015年3月27日发行人发行中期票据10亿元:2015年3 月27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10亿元中期票据,到期日2020年3月30日,目前尚未到期。
16、2015年7月8日发行人发行定向工具5亿元:2015年7月9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日2018年7月9日,目前尚未到期。
17、2015年8月28日发行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2015年8月28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日2016年5月24日,目前尚未到期。
18、2015年9月9日发行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2015年9月9日发行201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日2016年6月5日,目前尚未到期。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的累计债券余额为不超过39亿元,占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1,532,508.46万元的比例不超过25.45%。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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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偿债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1、中文名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小溪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07年3月7日
5、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港务大厦30-32楼
6、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港务大厦30-32楼
7、邮政编码:530022
8、联系电话:0771-5681629
9、传真:0771-8015806
10、工商登记号:450000000008861
11、税务登记证号:450100799701739
12、互联网网址:http://www.bbwgw.com/
二、发行人的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7日,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06]195号)批准,以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产权重组整合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由自治区国资委行使出资人职责,出资比例为100%。根据2007年9月30日广西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正德验报字〔2007〕第052号)和自治区国资委2007年9月30日(桂国资复〔2007〕185号《关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的批复》),截至2007年9月30日,北部湾港务已收到自治区国资委首期出资人民币21.96亿元,其中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20.81亿元(已剔除少数股东权益0.13亿元)、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5亿元(已剔除少数股东权益57.69万元),当期实收资本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109.82%。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2008年3月7日,发行人新设立广西泛海商贸有限公司,控股100%;2008年12月8日,发行人投资设立南宁国际综合物流园有限公司,实际控股60%;2009年2月5日,发行人新设立防城港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99.5%;2009年10月,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对广西北部湾港口整合重组的战略,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40.79%的国有法人股股份被无偿划转至公司。2010年,发行人新增合并惠禹饲料蛋白(防城港)有限公司、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泛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金海市场有限公司、防城港港务印刷有限公司6家公司股权。以上新合并6家公司对发行人总资产构成重大影响,但对重大资产重组无影响。2010年4月,发行人投资设立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实际控股60%;2011年1月,发行人投资设立北海诚德金属压延有限公司,控股67%;2011年3月,发行人投资设立北海铁山港务有限公司,控股90%;2011年9月,发行人投资设立广西泛华能源有限公司,控股51%。
2012年新成立广西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控股30%,为实际控制人;2013年,发行人投资设立北海诚德不锈钢有限公司,控股33%;2013年,发行人投资设立四川北部湾港投资有限公司,控股51%;2013年,发行人投资成立广西北部湾东盟投资有限公司,控股95%。
2012年7月,发行人旗下上市公司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000582)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发行人拟将其港口等核心资产注入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实施方案为:北海港公司向北部湾港务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北部湾拖船(防城港)有限公司57.57%股权;向北部湾港务集团发行A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该重组方案于2013年11月18日获得证监会批复同意,2013年11月28日完成资产交付,2013年12月26日完成新股发行登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13]第300号、北方亚事评报字[2013]第301号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3]第302号《资产评估报告》,上述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为51.82亿元。该评估结果已经自治区国资委核准(桂国资复[2013]95号、桂国资复[2013]94号和桂国资复[2013]93号)。北海港公司向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516,026,983股,向北部湾港务集团发行173,999,966股。股份发行后,北海港公司股份总数变为832,149,558股,其中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6,026,983股,占比62.01%;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231,964,924股(57,964,958+173,999,966),占比27.88%。
本次重组完成后,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由北部湾港务集团变更为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因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广西北部湾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故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并未发生变更,北部湾港务集团至此直接加间接持股达89.89%,成为第一大股东。
上述资产重组属于集团内部资产结构调整,重组前后发行人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总资产等不变,仅旗下子公司之间的控股关系发生变化,重组无净资产流出,无现金交易,对发行人而言本次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4年4月,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同时由原来的“北海港”变更为“北部湾港”,本次重组已完成。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发生改制、重大增减资、合并、分立、破产重整及更名等变动。
三、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属于国有独资公司,公司董事长周小溪,由区国资委委派,对国资委负责。公司属于大型投资控股国有独资公司,目前主要资产为港口产业,通过长期股权投资拥有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海铁山港务有限公司三个港区的四大核心港口经营企业。
发行人股本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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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的内部治理及组织结构设置情况
(一)发行人的内部治理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作出业务经营、战略规划和投资等方面的决策。作为国有独资企业,发行人认真履行自治区国资委的监督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制定了《公司章程》,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规范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董事会及经理层的职权。发行人设立董事会作为公司决策机构,不设股东会。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出资人享有以下权利: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委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进行审核,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或批准由董事会制订、修改的公司章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出资人应承担以下义务:遵守公司章程;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在公司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
1、董事会
发行人设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一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董事由出资人委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任期三年,经国资委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自治区国资委的授权行使出资人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1)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资委的决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资委报告工作;(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其投资方案;(3)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6)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8)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9)制度修改公司章程草案;(10)依法律、行政法规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和报酬事项;(11)自治区国资委授予的其他职权。
2、监事会
发行人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要求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公司监事会成员依《公司法》的规定产生,或由有任免权的机构指定或委派。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监事会管理机构批准。监事会成员6人,其中职工监事2人。监事会成员及监事会主席依《公司法》的规定产生,或由有任免权的机构指定或委派。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董事。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自治区国资委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定期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资委报告工作,并提出对董事任免及奖惩的建议;(5)根据工作需要,查询公司的有关资料,对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提出询问;(6)自治区国资委授予的其他职权。
3、管理层
发行人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可由董事会成员兼任,每届任期3年,经国资委委派可以连任。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6)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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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设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战略发展部、资产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工程技术部、信息部、安全环保部等10个部门。
1、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负责筹备党政联席会、董事会,起草审核董事会各类文件报告;负责集团内上传下达和沟通联系,协调各部门关系,协助领导加强与上级单位及外部协作单位的协调沟通和集团应急管理、指挥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各类行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筹备和组织集团公司重大活动和办公会议;负责公司行政后勤管理;负责集团外事接待和对外联络、协调等公关外联工作;协助处理集团公司重大公共事务;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2、党群办公室:负责编制集团年度党务组织、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上级党组织和集团公司党委各项决议、决定具体贯彻实施方案的制定;负责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党委开展中心组学习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对二级中心组学习的督促工作;负责进行党员管理,负责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教育,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履行新闻发言人职责,组织集团企业文化的内、外部宣传推广活动的实施,编辑、出版集团企业文化刊物,负责集团公司网站、微博和内网内容维护;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负责集团公司群众工作(含工、青、妇);负责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3、财务部: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及中长期财务预算计划;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及会计报表的编制;负责公司的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公司的筹融资、贷款业务的运作;负责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投资计划编制、项目调查评估、招投标、工程竣工验收和决算编制;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4、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为负责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制订完善工作;负责职工聘用、解聘、调配、考核、奖惩和人才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机构编制、劳动定额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基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5、战略发展部:主要职责为负责研究制订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战略规划的实施和考核;组织对集团及下属企业的战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提出完善意见;制定并完善集团投资管理制度;研究编制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及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对公司投资项目进行分析研究与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宏观经济、政策法规等信息,进行专题研究,形成研究报告,为集团提供信息支持;会同集团下属企业开展重点园区(功能区)、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6、资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并完善集团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产权营运和监督体系;负责实施产权管理、组织重大资产运作项目;协调与区国资委及产权交易部门等中介组织的对接工作;组织编制集团年度资产经营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集团及下属企业各类国有资产;负责制定与完善集团管理架构方案,建立健全集团对下属企业的管理体系;负责合资企业委派人员管理;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7、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为负责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优化和改善;组织完善集团公司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下属企业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定期组织审查;组织开展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与风险报告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和下属企业的各类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和下属企业各类法律事务工作;会同做好集团公司向下属企业委派监事的人员选拔、聘用、考核、信息报告和日常业务管理等委派监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集团公司已完成的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价等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8、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集团年度、中长期及五年期港口规划,并指导实施;建立健全集团港口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执行;组织实施集团港口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导集团下属公司招投标工作;制定集团港口重大建设项目进度总体目标、管控集团港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组织并督促项目管理单位交竣工验收工作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统筹集团及下属企业生产工艺改造及技术创新工作,包括技术更新改造、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应用等;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9、信息部:负责集团及下属企业信息化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负责集团及下属企业信息系统安全和资产管理;负责做好集团信息化组织体系和信息化团队的建设工作;负责集团及下属企业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集团设备、物资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负责集团及下属企业的采购计划制定、采购实施、验收、付款等采购全过程的流程优化及监督管理工作;借鉴和挖掘数据信息,对商业模式、流程优化等领域做信息化创新实践;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10、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制定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建立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集团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集团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集团职能部门和各下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比;制定与完善集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计划;组织集团公司对较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各下属公司对一般环保事故、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五、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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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1、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15日,其前身为防城港务局,公司注册地址为防城港港口区友谊大道22号,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发行人出资占比100%,法定代表人为周小溪,经营范围为: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港口拖轮经营,船舶港口服务经营,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经营,物资供应,水电安装,工业和民用工程设施技术开发,成套机械设备技术开发,金属钢结构和构件制作安装,机械设备及装卸工属具的设计、机械维修,空调制冷设备的安装及维修,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及其配件、耗材、五金交电化工(除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除汽车)、百货、建筑材料、农副产品的销售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436,008.90万元,负债总额1,396,994.28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43,885.1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29.004.68万元,净利润109,123.82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772,630.98万元,负债总额1,424,670.37万元;2015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4,537.4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7,924.56万元,净利润44,252.60万元。
2、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7日,注册地址为北海市海角路145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4,212万元,其中发行人出资占比40.79%,法定代表人为黄葆源,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建港口、码头,装卸管理及服务,交通运输(普通货运),机械加工及修理,外轮代理行业的投资及外轮理货,国内商业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机电设备、金属材料(政策允许部分)、五金交电化工(除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卸材料、渔需品、化肥的购销。该公司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SZ000582。
2013年定向增发股票购买发行人旗下部分核心经营性资产后,股本变更为832,149,558元,其中发行人持股89.89%。至此,该公司拥有防城港、钦州港和北海港三大港区的部分核心经营性泊位码头资产,其下属三级子公司主要包括: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部湾拖船(防城港)有限公司、广西钦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重组后,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将作为发行人陆续将其经营性资产,通过上市公司增发股份注入上市公司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4月,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59,635.10万元,负债总额502,949.24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3,772.77万元,利润总额70,795.45万元,净利润60,827.74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11,256.61万元,负债总额603,678.02万元;2015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988.40万元,利润总额12,420.89万元,净利润11,232.04万元。
3、防城港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5日,注册地址为防城港港口区友谊路22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小溪,经营范围为:投资与资产管理,除码头以外的其他港口设施经营的投资,港区内货物驳运经营的投资,港口拖轮经营的投资,港内铁路线经营的投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1,386.71万元,负债总额125,704.73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785.80万元,利润总额4,913.64万元,净利润4,415.73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1,125.74万元,负债总额120,979.81万元;2015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166.83万元,利润总额-5,451.57万元,净利润-5,536.05万元。
4、广西惠禹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广西惠禹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原名惠禹饲料蛋白(防城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禹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14日,注册资金2,900万美元,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由大连惠良大豆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亚太物流投资有限公司(Pacific Bulk Investment Limited)、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共同投资组建。2012年3月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并达成决议,一致同意将公司的原中文名“惠禹饲料蛋白(防城港)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惠禹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原英文名“HUIYU FEEDAL BUMEN(FANGCHENGGANG)CO.,LTD”变更为“Guangxi Huiyu Oilsand Grains Industries Co.,Ltd”;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原来的“饲料蛋白、食用油生产与销售,食品塑料包装容器的生产和销售(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变更为“生产和销售食用油、饲料、大豆磷脂(I)、食品塑料包装容器。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农副产品;开展仓储业务”。公司生产能力为年加工大豆150万吨,年产25.5万吨一级豆油,120万吨豆粕,0.9万吨粗磷脂。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08,185.97万元,负债总额419,647.24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1,754.45万元,利润总额17,840.41万元,净利润13,993.29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44,523.02万元,负债总额350,283.13万元;2015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9,237.46万元,利润总额8,434.33万元,净利润8,434.33万元。
5、防城港枫叶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防城港枫叶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是由防城港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与威特发亚洲有限公司(Viterra Asia Pte.Limited)(新加坡)合资兴建的粮油加工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900万美元,该项目占地约150亩,设计能力为年加工60万吨油菜籽。项目一期已于2011年12月建成投产,实现2,000吨/日菜籽榨油、800吨/日油脂精炼(年加工60万吨油菜籽和年产22万吨食用菜籽油及36万吨菜籽粕)的生产能力。根据原料供应、市场需求和其他建设条件,目前公司正在建设的二期3,000吨/日油菜籽预处理压榨生产线及配套技改扩建项目(目前项目已完成投资1.14亿元,完成45%左右),届时年加工油菜籽总量将达90万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9,245.07万元,负债总额120,707.62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402.81万元,利润总额4,622.10万元,净利润4,193.81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5,887.02万元,负债总额113,177.42万元;2015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802.19万元,利润总额-5,827.85万元,净利润-5,827.85万元。
6、广西泛海商贸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7日,目前办公地址为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1219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2011年增资至20,000万元,其中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70%,其旗下全资子公司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30%。法定代表人为张海,经营范围为:菜籽、大豆、化肥、钢材、不锈钢、矿产品(除国家专控)销售;进出口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外)。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59,593.33万元,负债总额503,769.76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7,245.79万元,利润总额5,191.56万元,净利润3,832.66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64,514.36万元,负债总额603,460.32万元;2015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2,766.72万元,利润总额6,401.53万元,净利润5,250.43万元。
7、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
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26日,注册地址为北海市铁山港区,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泉,经营范围为:筹建镍矿、烙矿、镍烙合金及不锈钢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运输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66,422.21万元,负债总额582,817.09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1,768.12万元,利润总额34,213.67万元,净利润29,654.20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86,388.81万元,负债总额686,037.92万元;2015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6,710.41万元,利润总额1,821.16万元,净利润1,037.69万元。
8、北海诚德金属压延有限公司
北海诚德金属压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1日,注册地址为北海市海角路145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小溪,经营范围为:不锈钢产品的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03,330.53万元,负债总额282,551.47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9,790.23万元,利润总额17,458.74万元,净利润13,092.49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64,615.26万元,负债总额344,613.27万元;2015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3,563.10万元,利润总额274.70万元,净利润-777.07万元。
9、广西泛华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泛华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是由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艺华海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港务集团出资2,550万元,占股51%;中艺华海出资2,450万元,占股49%。公司法人代表周小溪,注册地址为南宁银海大道1219号,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服装、化肥、化工产品、矿产品、燃料油的购销代理;煤炭批发经营;进出口贸易。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2,091.75万元,负债总额16,635.60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379.76万元,利润总额-1,859.36万元,净利润-1,882.96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777.22万元,负债总额14,593.97万元;2015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773.28万元,利润总额-295.51万元,净利润-295.51万元。
(二)主要参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主要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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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发行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授权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经营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企业。自治区国资委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自治区国资委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经由自治区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司章程》,自治区国资委行使以下职权:(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委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6)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定;(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进行审核,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8)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或批准由董事会制订、修改的公司章程;(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职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将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进行质押。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方面的独立性情况
1、资产方面:发行人拥有独立的泊位、储罐、装卸机械、堆场、配套设施、房屋和注册商标;与出资人在工业产权及非专利技术方面界定清楚。发行人与出资人间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发行人的资产是独立完整的。
2、人员方面:公司出资人推荐的董事人选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合法的程序,不存在出资人利用其控股地位干预公司董事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的情况。发行人设有独立行政管理机构(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机构),有一套完整的系统的管理制度、规章。发行人与出资人在人员方面是独立的。
3、机构方面:发行人拥有独立的办公室、发展部、财务部、业务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与出资人在机构设置、生产经营场完全分开。
4、财务方面: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的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独立在银行开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发行人独立纳税,有独立的纳税登记号。发行人独立对外签订贷款合同,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发行人与出资人在财务方面是独立的。
5、业务经营方面:发行人主营港口业务和物流、贸易服务。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完全独立于公司出资人,拥有自己独立的产、供、销系统。发行人无需依赖出资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业务独立于出资人及其他关联方。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自治区国资委持有公司100%股权,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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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公司董事简历:
周小溪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男,1959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4月参加工作,二级引航员。1976年4月至1978年2月在安徽省含山县铜闸公社茶林场知青;1978年2月至1982年2月在大连海运学院船舶驾驶专业大学本科学习;1982年2月至1987年2月 广州港港务局(原交通部黄埔港务管理局)引水科实习引水员、引水员,引航科引航员;1987年2月至1991年10月广州港务局引航站船队副队长、引航科副科长;1991年10月至1993年2月在香港招商局船务企业有限公司行政部、发展部副经理;1993年2月至1995年2月在香港招商局朝联货柜运输有限公司任业务部副经理、经理;1995年2月至1996年2月任广州港务局船队队长兼引航公司经理助理;1996年2月至1998年3月任广州港务局总调度室任副主任;1998年3月至2000年12月任广州港务局业务处副处长;2000年12月至2004年2月任广州港务局业务处处长; 2004年2月至2006年7月任广州港务局副局长、临时党委委员,(其间:2004.09-2005.9 公派美国马里兰大学高级管理进修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2006年7月至2014年3月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4年3月至今,任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海先生: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男,1974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9月至2002年12月,历任防城港务局总调度室调度员、企划部企划主管,并与2001年7月起兼任防城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任防城港务局企划部主任,兼任防城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4年7月至2007年4月,任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企划部主任,兼任防城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7年5月至2009年7月,任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总经理;2009年8月至2014年4月,任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吴海波先生: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男,1959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2年9月至1986年8月,任广西商业学校团委书记;1986年9月至1999年9月,历任广西区团委青工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部长、部长、团委常委;1999年10月至2004年3月,任防城港市政府副秘书长;2004年4月至2004年10月,任防城港市宣传部副部长;2004年11月至2005年6月,任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7月至2009年4月,任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2009年4月至今任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建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男,1965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至1992年8月,江西省交通厅政策法规研究员;1992年8月至1993年2月,任江西省运输开发公司经营开发部副经理;1993年3月至1994年4月,任江西省交通厅驻深圳办事处运输部经理;1994年4月至1999年1月,任海南洋浦交通运输局科长、区直团委书记;1999年3月至2001年2月,任广西钦州港务局局长助理;2001年3月至2004年8月,历任广西钦州港务副局长、钦州港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9月至2007年1月,任钦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2月至今,任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黄冠权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男,1963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3年8月至1993年1月,历任防城港务局机修厂车间主任、生产技术股长、副厂长;1993年1月至1995年11月,历任防城港务局机械公司副经理、经理;1995年11月至1998年10月,任防城港务局第四作业区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局长助理;1998年11月至2004年6月,任防城港务局副局长;2004年7月至2007年2月,任防城港务集团副总经理;2007年2月至今任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树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男,1975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哈尔滨工业大学交通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1999年7月至2000年9月中铁十三工程局工程技术人员;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哈尔滨工业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2年7月至2003年2月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交通物流研究中心任科研及咨询技术人员;2003年2月至2004年10月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交通物流研究中心任部门经理;2004年10月至2006年9月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交通物流研究中心任主任助理;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英联邦志奋领奖学金资助,在英国克兰菲尔德大学管理学院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7月9月至2009年8月安赛乐米塔尔集团全球总部(伦敦)-全球采购及供应链经理;2009年8月至2009年12月安赛乐米塔尔集团中国区采购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公司监事简历
王海燕女士:监事会主席,女,1969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2015年2月至今受国资委委派出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宁岚女士:监事,女,1964年12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2014年2月至今受国资委委派出任发行人监事会监事。
钟华先生:监事,男,1980年6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2月至今受国资委委派出任发行人监事会监事。
邓烨雯女士:监事,女, 1983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7月参加工作。2014年2月至今受国资委委派出任发行人监事会监事。
黄省基先生:监事,男,1974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职工监事。
(下转B6版)
(面向合格投资者)
(住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港务大厦30-32楼)
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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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2016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