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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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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2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3月2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 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25日(周四)

7、 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2月25日(周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9层。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千方科技对外投资设立重庆市千方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2、 《关于千方科技对外投资发起设立北京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产业联合创新中心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4、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监事变更公告》。

5、《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2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6、《关于千方信息对北大千方增资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2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公告》。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16年2月26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 登记时间:2016年2月26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9层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9层

联系人:周洲、康提

传真:010-61959666

电话:010-61959518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73。

2、 投票简称:千方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3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千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日下午15:00 至2016年3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