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2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6-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6-016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6年2月24日、2016年2月2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与本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不存在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6年2月24日,本公司刊登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2016年2月24日,本公司刊登了《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6年2月24日,本公司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被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以上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第4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本次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意向合作协议,体现了双方在未来新能源锂电池材料领域的合作发展战略意向,在具体项目中的合作方式及具体权利义务,以具体的协议为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股东被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