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2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
公告

2016-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16-007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24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已会同所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司申请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说明或解释。

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16-008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以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就上述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落实如下:

一、本次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50万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假设按照发行上限4,650万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为16,784万股,股本总数将增加38.32%,公司的股东权益也相应增加。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与净资产总额将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效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如果未来公司业绩增长不如预期,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在不考虑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产生效益的情况下,根据下述假设条件,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1、假设2016年6月底完成本次发行,发行的股份数量为上限发行量,即4,650万股,发行价格为24.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4,483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

2、假设公司2015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04,320.21元(根据2015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03,240.16元年化后计算),假设2016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5年持平,不考虑2016年实施送转股影响;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其他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注:1、上述测算并不构成申请人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申请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的使用效益;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和发行完成时间等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在预测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2、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期初股份总数+(报告期因发行新股增加股份数×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12);

3、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当期分红减少额×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当期分红减少额×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投资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有利于公司顺应国家产业升级,积极向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战略转型

目前我国无论是钢结构行业还是木门行业普遍存在着工艺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管理粗放等问题,突出表现为:材料浪费严重、劳动生产率低下、产品质量粗糙,生产工艺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2015年5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制造2025》,围绕创新驱动、智能转型、绿色发展等方面提升中国制造业水平。为响应国家产业升级号召,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顺应制造业发展形势,积极向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战略转型,在生产环节构建新型制造体系,实现产品的绿色化、智能化,发行人启动智能机电一体化钢结构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多材性实木工艺门生产线建设项目,引进、消化和吸收国际最先进的钢结构、木门加工工艺技术和钢结构、木门生产线规划新理念,不仅可以通过原材料下料中心管理智能化实现大幅度提高材料的利用率,节省原材料成本,还可以通过机器人焊接、加工、喷涂等技术节省人工成本,大大提升劳动生产率,同时还可以实现钢构件装焊和木门产品智能制造,提升钢构件和高档木门产品的加工质量和精密度,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公司钢结构和木门生产体系由粗放型和劳动密集型向集约型生产方式转变,推进产业升级。

2、所处行业受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市场前景广阔

钢结构行业是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新兴产业,是消耗钢材最大的产业之一,推广钢结构在建筑等各领域应用既是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矛盾、促进钢铁企业产品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需要,也是对传统建筑结构形式的有效补充和完善,是国家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需要,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积极引导和支持;木门行业发展时间相对较短,且木门属于定制化产品,为此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不断加快木门行业政策与规划的制定。2013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1号转发国家发改委《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进一步确立了钢结构建筑在绿色建筑中的主要地位,要求“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2013年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广钢结构在建设领域的应用,提高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建设领域钢结构使用比例;2015年8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文中要求:发展钢结构建筑和金属建材。在文化体育、教育医疗、交通枢纽、商业仓储等公共建筑中积极采用钢结构,发展钢结构住宅。2015年11月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指出将“结合棚改和抗震安居工程等,开展钢结构建筑试点”,表明了钢结构建筑将在建筑领域,特别是棚户区改造、抗震安居等国家民生工程项目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随着国家积极推进“2025中国制造”,木门制造行业将掀起以节能减排为主要目标的绿色革命,中国的木门企业将面临着生产工艺技术的升级改造。绿色环保中高档木门产业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会。

3、有利于公司以合理的资本结构满足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

钢结构和木门行业都属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其行业特点和经营模式决定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相对较高,一些大型工程合同往往金额较大,施工周期较长,结算时间也较长,对企业的资金周转能力和流动资金的要求都很高,同时原材料采购占用较大的流动资金。为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充分利用自身积累和银行借款筹集资金。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的需求进一步扩大,但受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的制约,公司进一步通过银行大额筹资已经比较困难,因此,争取成功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形式进行融资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关键。本次发行后,公司权益资本将得以增加,届时通过债务方式融资的能力也将增强,有利于公司形成更为合理的资本结构。

4、前次募集资金额低于实际投入额,且已使用完毕,本次融资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3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054,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4,035,281.3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019,518.63元。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专字[2015]2747号),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51,109,223.66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5,019,518.63元。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产能、产量已达预期效果,公司扩大了重钢产能、改善了产品结构,巩固了公司在行业中地位,使得公司近年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仍能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目前,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随着公司上市后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市场开拓能力进一步加强,目前公司产能已不能满足未来市场拓展需要。本次再融资系在综合考虑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对业绩的影响,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机电一体化钢结构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多材性实木工艺门生产线建设项目,是公司在响应国家产业升级号召,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顺应制造业发展形势,积极向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战略转型的背景下,在原有生产环节基础上构建新型制造体系,实现产品的智能化、绿色化,同时也为了扩大产能、改善产品结构,进一步推进产业升级、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盈利能力、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募投项目的建成将成为未来全面实现公司战略转型和业务发展目标的重要基础。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向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战略转型的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显著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历来重视人才的培养及技术研发能力的提升,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创新型企业,建立了多层次的技术创新团队,拥有各项专利160项。并先后与同济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产学研”和技术合作关系:成立了“上海同济富煌多高层建筑钢结构技术研究中心”,为公司的技术难题攻关、储备及人才培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合肥工业大学共同开发了“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软件”和“基于物联网的建筑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软件”为钢结构产品“智能化”开发提供了技术支持;为了推动钢结构住宅产业化在安徽省及全国应用,富煌钢构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上海同济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建科院等成立“安徽省钢结构住宅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钢结构建筑产业现代化关键技术与智能建造展开产品研发和技术攻关。公司的研发能力和人才储备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经营平台,加大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的力度,深度拓展企业的主导市场。在“巩固、挖掘现有市场”的基础上,强化实施“战略性客户+大客户”的经营战略,加强与国内信誉资产良好的大型工业企业的合作;加强与国内大型建筑企业、桥梁企业、电力企业的战略合作,大力拓展以国内重点基础设施为主的钢结构高端市场和国际市场;同时利用公司拥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优势,积极参与各地政府推出的“PPP”基建项目,确保公司项目建成后销售收入持续稳定的增长;另外,公司还在住宅钢结构市场、城市智能车库产业化等新兴市场进行开拓,积极储备资源。

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合理使用;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努力提升公司市场地位,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重视和积极回报股东等措施,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1、整体实力迅速增强,为公司未来做大做强奠定基础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大幅增加,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长远发展能力和综合实力显著加强,市场价值和整体估值明显提高。公司将立足于钢结构的高端市场,紧抓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动制造业由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战略转型机遇,依托企业品牌和资源优势,积极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和客户群体,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未来,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有望快速增长,从而更好的回报股东。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机电一体化钢结构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多材性实木工艺门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16-009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

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

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该事项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

2015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240号)。根据该反馈意见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1年向中国证监会报送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接受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并于2015年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在首次公开发行申请审核期间及上市以来,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经核实,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者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16-010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涉

及补充披露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就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24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明细及数额的测算依据和过程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为智能机电一体化钢结构生产线建设项目、多材性实木工艺门生产线建设项目、木门渠道营销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具体投资内容、投资明细及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

(一)智能机电一体化钢结构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投资内容、投资明细及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项目投资内容

2、项目投资明细

本项目建设投资43,274万元,明细如下:

3、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投资数额估算主要依据

①建筑工程投资参照2014年12月份本地同类建筑工程进行测算及调整。

②建材价格参照合肥市2014年12月份市场资料。

③设备价格根据设备厂家报价测算,设备运杂费参考相关行业定额的估价,其它费用按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④建筑工程费用依据本地块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造价估算。

⑤征地300亩,按20万元/亩计算。

⑥流动资金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进行估算,根据产品生产、原材料储备等需要,并考虑产品销售情况和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收支状况,参照行业平均水平,估算出项目达产年需流动资金14,252万元。

(2)主要建筑工程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3)拟购主要设备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二)多材性实木工艺门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投资内容、投资明细及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项目投资内容

2、项目投资明细

本项目建设投资29,812万元,明细如下:

3、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投资数额估算主要依据

①建筑工程投资参照2014年12月份本地同类建筑工程进行测算及调整。

②建材价格参照合肥市2014年12月份市场资料。

③设备价格根据设备厂家报价测算,设备运杂费参考相关行业定额的估价,其它费用按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④建筑工程费用依据本地块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造价估算。

⑤征地200亩,按20万元/亩计算。

⑥流动资金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进行估算,根据产品生产、原材料储备等需要,并考虑产品销售情况和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收支状况,参照行业平均水平,估算出项目生产期年均需流动资金4,338万元。

(2)建筑工程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3)拟购主要设备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三)木门渠道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具体投资内容、投资明细及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项目投资内容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渠道建设费

(2)总部仓储中心建设

总部仓储中心建设费用500万。

(3)市场宣传和推广

(4)营销队伍建设费

二、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发行人未来三年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缺口。在发行人业务保持正常发展的情况下,未来三年,发行人日常经营需补充的营运资金规模采用营业收入百分比法进行测算。经营性流动资产选取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和存货,经营性流动负债选取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1、营业收入测算及测算依据

(1)公司选择2012年-2014年复合增长率6%作为预测未来营业收入增长率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包括钢板、型钢、焊管等,上述原材料成本占公司产品成本65%左右。由于受到国内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钢材价格下跌较多,公司产品销售单价下滑较大,在产量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营业收入有所下降。公司本次选择6%作为预测未来三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中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使用2014年末各会计科目占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作为预测期测算依据

2012年-2014年末,公司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2年-2014年末,公司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所形成的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16%、38.67%和44.21%,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业务稳步发展,订单数量、存货规模不断提升,公司根据行业、政策和经济发展环境以及自身经营状况的发展,实时对公司的应收票据是否持有到期兑付、背书或贴现,应收账款信用期调整,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付款进度、原材料的配置、产成品的生产计划,合同条款规定的预收账款比例,是否使用应付票据结算等经营政策进行调整。因此,2014年末上述各会计科目对公司的流动资金占用情况更贴近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中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使用2014年末各会计科目占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作为预测期测算依据,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测算过程

假设各项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经营性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占营业收入比例维持 2014年水平不变,则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1、各经营性流动资产及经营性流动负债科目的预测值等于该科目占销售收入百分比乘以销售收入预测值;2015年销售收入预测值以2014年为基数乘以(1+6%)确定,以此类推。

2、上述预计营业收入不代表发行人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依据上述预计营业收入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依据上述预计营业收入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损失的,发行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测算,公司2015年-2017年营业收入增加所形成的营运资金需求约为15,494.8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投资项目的相关风险

公司在《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对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经济周期及宏观政策风险、募投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偿还债务的风险、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经营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等进行了披露,现结合公司基本情况从资金、技术、人才、风控、运营经验等方面,就各募投项目面临的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1、资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大,项目建设期较长,短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少,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发生其他不确定性情况,可能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足额募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融资等渠道解决项目资金所需,这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同时可能因财务费用的提升而给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技术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线在国际上已属于成熟技术,公司经反复论证技术可行,但上述技术在本公司尚属首次应用,如不能充分消化吸收相关技术,生产工人不能熟练掌握,将会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不到的预期效果。

3、人才风险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人才队伍的建设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十分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但随着公司快速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生产规模会迅速扩大,将大量需要生产、管理、营销、技术等各方面的人才。若公司在下一步发展中,不能够进一步充实合格人才,或发生核心技术人员或熟练技工流失,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4、风险控制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较快的速度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同时资产规模大幅增长,这将增加公司的经营决策难度和风险控制风险。如果公司的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未能随公司规模扩大及时调整完善,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速度、业绩水平以及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5、运营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重型钢构和实木复合门行业的布局,项目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司的成功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和效率、财务和供应链等方面的持续管理和改进。如果本公司未能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时提高相关部门的运营效率,使得相关业务无法顺利开展、运营成本超过预期、运营效率和质量未达要求等情形,则可能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收益和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