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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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2016-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16-003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集团”)《关于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的主要内容:按公司未来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对公司控股股东提议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参与讨论的7名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提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未来6个月内没有减持计划。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三房巷集团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后,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于2016年2月25日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三房巷集团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在未来6个月内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董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三房巷集团提交的《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立即召开临时董事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6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1人。全体董事对上述提议中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认为:三房巷集团提议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目前公司账面有资本公积金537,354,754.74元,转增股本是为了扩大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加流动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按该预案进行分配后,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全体董事均同意上述提议中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时,全体董事均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目前,公司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若在召开股东大会时的股权登记日时持有本公司股票,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在本次董事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之前6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二)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未来6个月无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排除提议股东和董事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参与讨论的董事均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目前,公司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若在召开股东大会时的股权登记日时持有本公司股票,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未来6个月内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本次公司董事同意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前后的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