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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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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6-01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26日15:00在北京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132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其中高云龙先生、郭新双先生、薛峰先生、殷连臣先生、陈明坚先生、杨国平先生、朱宁先生、徐经长先生、熊焰先生和李哲平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唐双宁先生授权委托高云龙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郭新双主持,公司监事长、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A股股本3,906,698,839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6.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344,019,303.40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唐双宁、高云龙、郭新双、薛峰、殷连臣、陈明坚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本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5年度审计与稽核委员会履职报告、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201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关于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7日

附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我们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并发表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如下: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09亿元(港币和美元担保额度已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12月31日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81%。;

2、上述担保事项依法履行了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报告期内,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宁、徐经长、熊焰、李哲平

2016年2月26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意见

我们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及有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朱宁、徐经长、熊焰、李哲平

2016年2月26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本人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及有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审阅,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宁、徐经长、熊焰、李哲平

2016年2月26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意见

我们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及有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审阅,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均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朱宁、徐经长、熊焰、李哲平

2016年2月26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5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意见

我们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有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朱宁、徐经长、熊焰、李哲平

2016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6-01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26日上午9:30在北京中国光大中心A座1320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8人,现场出席监事8人。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已履职监事总数的100%。本次监事会由刘济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审议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2015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并发表专项说明如下:公司董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3、报告期内,公司合规工作紧扣行业、公司发展热点,遵循“守住合规底线”、“促进业务发展”的工作思路,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为业务迅猛发展把好缰绳。公司在2015年内未出现重大合规风险,合规态势整体平稳。

4、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依法公平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均得到有效实施,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维护了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7、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对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8、监事会审议、听取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合规工作报告》、《公司201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公司2015年度稽核工作报告》等,对该等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对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公司2015年度稽核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88 证券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2016- 01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3月21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132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21日

至2016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6年2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200040)

联系电话:021-22169914

传真:021-22169964

联系人:赵蕾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6-01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现将201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33号文《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698,839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37元,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994.43元,扣除发行费用31,461,647.91元(承销商发行费及保荐费25,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461,647.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68,538,346.5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8月27日到账,全部存入经本公司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5011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以及管理和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常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于2015年8月27日,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994.43元扣除直接支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的证券承销和保荐费25,000,000.00元后,计7,974,999,994.43元分别存入本公司上述指定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根据上述监管规定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本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与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于2015 年9 月25 日在深圳市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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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初始存放金额”包含未划转的定增相关费用人民币6,461,647.91元。

注2:该“截止日余额”包含未划转的定增相关费用5,972,949.07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项目使用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承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6年1月18日,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已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光大证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15 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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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88 证券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2016-02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2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1320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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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新双先生主持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唐双宁、殷连臣、杨国平、李哲平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1人,姜波、聂廷铭、朱武祥、张立民、王文艺、李炳涛、黄琴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总裁薛峰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6年度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审议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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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审议申请扩大公司外汇业务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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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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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怡敏、李长辉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光大证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6-0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均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均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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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7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