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摘牌受让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6-007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摘牌受让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贸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饭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写字楼业务。为彻底解决与本公司在写字楼业务上的同业竞争,金陵饭店集团于2015年12月24日起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世贸公司55%的股权。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摘牌受让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受让世贸公司55%股权。上述事项详见本公司2016年1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公开摘牌受让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经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确认,挂牌期间本公司为唯一受让方,以挂牌底价6793.96万元受让该标的股权。2016年2月25日,本公司与金陵饭店集团签订了《国有产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标的: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55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55%)。
2、转让价格:根据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程序,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793.96万元。
3、价款支付:
(1)本合同签订当日,本公司已支付的保证金680万元中的11.79396万元转为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2)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应将全额交易价款与已提交的保证金扣除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之间的差额部分6125.75396万元款项,一次性划入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交易专用账户。
(3)本公司在履行上述第2款约定后,针对本公司已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提交的保证金扣除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668.20604万元,即转为交易价款。
4、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因标的企业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增加额或减少额,由转让方按照此次转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如果净资产增加的,由受让方等额补偿转让方;如果净资产减少的,由转让方等额补偿受让方。双方应在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日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本次补偿。逾期未履行的,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照补偿额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