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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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事项相关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29日下午2: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继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8,829,0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96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7,625,1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10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1,203,9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5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88,790,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88,790,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8,386.78万元,比上年同期166,845.23万元增长6.9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74,250.25万元,比上年同期162,654.40万元增长7.13%);实现利润总额21,278.02万元,比上年同期17,911.20万元增长18.80%;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17,853.90万元,比上年同期15,449.11万元增长15.57%。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88,790,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5,758,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共派发现金红利130,303,3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55,150,961.9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88,790,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88,790,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88,790,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88,790,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5,992,4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88,790,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喻荣虎、吴波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