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2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嵩山路109号32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的合法性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尚云龙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征宇先生出席;相关高管人员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为伊哈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凤滨、张迎泽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