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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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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07-0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2016年3月1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额10%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开展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具体实施以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及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额度内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具体实施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及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О一六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07-0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科”)于2016年3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目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实现更多的资金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3、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0%,在前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可以滚动使用。

4、产品类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主要指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信托等。

5、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二、需履行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标的为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具体负责实施以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确保日常经营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委托理财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委托理财事项。

五、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收益通常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严格监控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密切跟进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与相关业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投资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用于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滚动使用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10%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公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滚动使用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10%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聘请的持续督导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开展。湘财证券对风华高科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好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和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及资金安全。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О一六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07-0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98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12月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共136,363,636股,发行价格为8.80元/股。2014年12月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653号),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12月4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782,551.6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9,217,445.11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月31日,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93,715.6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综上,截至2016年1月31日,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余额为90,855.4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3,715.65万元,差额2,860.22万元,主要由利息收入、手续费用等构成。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主要原因系由于投资项目产品工艺技术的改进,生产线较原计划装备改型升级,所需设备选型较原计划有所延期所致。

四、本次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投资产品的类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3、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及董事会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具体实施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产品为低风险保本型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需提供保本承诺,风险程度属于无风险或低风险,但仍存在一定的理财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投资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的额度用于投资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的额度用于投资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在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的额度内,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核查意见如下:风华高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也不存在不利影响。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风华高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投资的产品须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后方可实施。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О一六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0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方式通知全体监事,2016年3月1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公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滚动使用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10%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的额度用于投资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在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的额度内,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О一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