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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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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财政政策如何助力供给侧改革

2016-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 谷牧青

■供给管理与需求管理是互补而非对立的关系,二者在实践中应当协同实施。作为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财政政策应积极发挥作用以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稳增长与调结构的有机平衡,从而使国民经济实现中高速可持续发展。应阶段性适度提高财政赤字率;全面落实减税政策,降低实体经济负担;营造有助于PPP深化推进的市场环境,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并重视有效投资;构建与我国经济改革发展时代背景契合的激励相容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科学发展的积极性。通过多措并举,确保财政调控精准发力,实现在短期内提振有效需求,在长期内优化供给结构与质量的目标。

供给侧改革需要积极财政政策予以配合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今后一段时期,国民经济管理重点将向供给管理侧重,但这并不是对需求管理的否定。就理论层面来讲,供给侧与需求侧其实是国民经济运行的一体两面:短期内,繁荣与萧条的更替源于总需求围绕总供给波动所引起的经济景气度的周期性变换;但长期内,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源自有效供给对有效需求的回应与引导。供给管理与需求管理是互补而非对立的关系,二者在具体政策实践中应协同实施。作为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我国财政政策仍有广阔操作空间并且应积极发挥作用以配合供给侧改革。不妨从两个方面展开释疑。

一方面,应以需求适度扩张来舒缓结构优化改革所衍生的外溢性张力。近年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其中有世界经济长周期与我国经济自身运行周期共同交织的因素,也有我国过去长期粗放型发展累积下的结构性因素。可以说,经济结构失衡所引发的潜在总供给弱化是经济增速下降的根源。“供给侧改革”就是通过优化国民经济供给侧的结构、质量与效益,使供给结构有效适应需求结构变化,完成市场出清,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但应当注意,首先,目前国民经济需求侧仍较为疲软(PPI、CPI和PMI等指数走低、产能过剩、市场投资与消费信心不足、出口相对低迷),源于欧文·费雪所谓的“通缩债务效应”——该理论近期被学术界广泛讨论。而宏观经济前沿理论中的“萨伊逆否命题”即“持续的短期需求不足必然引致中长期供给能力的削弱,造成潜在增速下滑,引发中长期持续低迷”,更是给当前中国经济以深刻警示。所以说,要认识到持续性低迷可能成为未来中国经济潜在风险,科学有效的需求管理政策亟待推出。其次,即使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也应用需求适度扩张协同配合。不可否认,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等结构性优化调整方案,短期内不可避免地会加大经济下行压力,其间的劳动力失业与再就业、旧业态淘汰与新业态重塑等问题,均要需求管理予以托底。需求管理通常借助于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但较之财政政策,我国货币政策总量性特征较为突出,而结构性特征仍不甚理想。当下货币政策在传导机制与调控参数等方面仍不顺畅;作为调控信号接收端的微观主体仍未实现优化重构,“僵尸企业”有待清理,刚性兑付与预算软约束普遍存在,这使得微观基础对货币调控信号灵敏度缺失。为化解这些梗阻,需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和市场化改革,优化货币调控的金融生态环境与微观基础。眼下若贸然采取大规模货币宽松,无疑会形成“大水漫灌”,不但无法有效缓解市场中结构化的流动性饥渴,而且会干扰市场出清、助涨资产价格泡沫并加大资本外流压力,甚至可能会给今后几年埋下新一轮通胀风险,导致结构性矛盾持续固化。因此,以需求适度扩张为结构性优化改革营造稳健宏观环境的任务也就主要靠财政政策,而货币政策需配合财政政策发挥辅助对冲作用。

另一方面,也不应忽视财政政策的供给效应。凯恩斯主义框架中,财政与货币政策被局限于通过相机抉择来发挥对总需求“逆经济风向”调节之功。但现实经济运行中,较之供给效应偏弱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在长期内却能有效发挥供给效应。若将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微观政策、改革政策协调配合,就能产生微观与中观层面的效果,改善供给结构与质量,提升经济运行效率。例如,运用税收、补给和再分配政策,可以降低生产成本,调动企业与劳动者生产积极性,优化产业和区域结构。微观与中观范畴经过有机加总,宏观层面的供给质量与效率就会得到提高。另外,具有供给效应的财政投资(设备更新、基础设施与厂房改造、教育投资等)不仅短期内可以拉动需求,而且长远看亦能形成高效率资本积累,这将优化潜在总供给,为经济长期增长注入稳健动力。

综上所述,以积极财政政策(辅之以稳健略偏宽松的货币政策)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作为近期宏观调控理念的明智抉择。既不搞大规模、低效率强刺激,也要防止结构性改革所引发的经济顺周期收缩,确保为供给侧改革提供稳健的宏观环境,并逐步为其构筑起健康的微观基础。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需化解哪些困局

不可否认,过去传统的财政政策已显现疲态。近期相关部门虽倡导积极财政政策,但不少地方政府以及私人部门都处于自发式去杠杆状态,加之财政收支缺口短期难以弥合等因素的共同叠加,其间产生的对冲效应某种程度上可能弱化财政政策效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过程中,需妥善化解以下困局。

第一,财政收入与支出缺口亟待弥合。近年来,因周期性与结构性因素叠加,各地经济增速呈现回落。与往年比,各级政府收入增速降低,但支出压力依然高企。据财政部数据,201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5.8%,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则为13.17%。在降杠杆动机下,地方政府以土地出让获得债务收入与预算外收入等渠道被堵死,而新的规范性融资渠道相对有限。地方政府仍承担着较多事权与支出责任,积极财政政策使其承受更大压力,出现了地方配套资金空挡现象;地方债务置换只是缓解了部分存量债务的成本压力,余下11万亿存量债务高额利息支出不容忽视;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保领域改革,社保支出负担未来亦会上升。上述因素使得财政收支失衡,对地方财政发力空间构成一定考验。

第二,传统财政投资的边际产出效果弱化,并对全要素生产率和生产效率形成了挤压。过去传统的低效、重复性投资对经济增长拉动效力日趋衰减,其间引发的产能过剩和资本错配亦使得资本回报率弱化,并挤压着全要素生产率。若对投资结构进行考量,通常而言,先进设备投资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而以房地产等投资标的为主的建筑安装投资则抑制全要素生产率。2008年以后,我国房地产和基础设施投资快速扩张,累积一定的泡沫,给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带来风险;但设备投资占总投资比例却呈快速下降趋势,全要素生产率和生产效率受到挤压其来有自。应将财政政策与产业、区域政策协调配合,优化投资结构并重视有效投资,改善投资边际效率,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从而达到短期内适度扩需求,长期内优化供给质量与结构的效果。

第三,因地方政府原有的考核机制被打破,部分地区出现不适应的现象,削弱了财政政策执行效果。首先,近一段时期,财政项目投资审批力度虽然很大,但资金实际到位率与项目开工率不容乐观。很多重点项目与民生项目推进迟缓,包括铁路、高速公路、电网与通讯设施改造、农业基础设施与危房改造等涉及国家长久发展大计的项目,出现了资金落实不到位现象。其次,与过去相比,2015年我国财政支出增速整体放缓,而地方财政支出回落更为显著。地方财政存款增速加快,累积了大量固化性资金沉淀。据相关专家测算,近年来政府部门银行存款以每年约20%速度攀升,占M2比重不断增加。地方政府因缺乏盘活存量资金的积极性导致大量资金结余。财政资金运作效率低下压缩了宏观政策实施空间,拖累了经济增长。当然,这也与近年来财务监控收紧以及资金管理模式机械有关。中央财政资金在拨付过程中,不同部门之间分配过细且过度强调专款专用,削弱了资金使用灵活性,导致地方政府对中央下拨资金使用的积极性与能动性下降。

第四,PPP政策实施效果亟待优化。通过创新投融资体制而引入PPP,有助于缓解资金压力并拓宽投融资渠道,实现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的利益共赢。但PPP仍处于探索阶段,实际操作中呈现出雷声大、雨点小特征。国有企业与城投公司常常充当主力,而政府部门同私人部门之间却缺乏联动效应,政府资本仍难以大规模撬动民间资本。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经济法治化程度不高,政企关系不平等,导致民间资本对合作前景预期不明朗。另一方面,在PPP实施过程中,政府与企业之间契约关系尚待完善。PPP具有投资大、期限长、收益率较低、流动性弱等特征,包含一定市场风险、项目风险、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但政府与企业在权利义务、风险分担以及利益补偿等方面仍界定不清。在PPP合作中,两者之间的利益协同机制欠缺影响了社会资本积极性。另外,PPP在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例如,因融资平台被切断,有些地区以PPP为名,却采取明股实债与保本回购等行变相融资之实。这不但未能拖动PPP,反而使其声誉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优化财政调控的思考

为给供给侧改革营造良好宏观环境,今后需贯彻积极财政政策,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稳增长并驾齐驱。应阶段性适度提高财政赤字率;全面落实减税政策,降低实体经济负担;营造有助于PPP深化推进的市场环境,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并重视有效投资;构建与我国经济改革发展时代背景契合的激励相容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科学发展的积极性。通过多措并举,确保财政政策精准发力,实现在短期内提振有效需求,在长期内优化供给结构与质量的目标。为中国经济中高速发展注入持久动力,推动中国经济巨舰行稳致远,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第一,找准舒缓财政资金压力的着力点,阶段性提高赤字率,释放可用资金空间,为财政政策精准发力创造条件。理论上讲,财政政策在实施中面临着减税、增支和控制债务三个目标之间的三难困境。在增支及减税的目标下,为缓解财政压力,那么提高赤字率就成为弥合收支缺口的必然选择。令人欣慰的是,我国的财政赤字与政府债务仍有很大延展空间。就赤字而言,当下2.3%赤字率远低于马约所设3%红线;就债务而言,中央政府债务负担较低,地方债务虽有局部性和区域性风险,但与欧美国家的福利型、消费型债务相比,我国绝大多数的地方债务都有着规模可观的实物资产作支撑。若再加上政府可调配的其他资源(土地、森林和矿产等),则债务占政府广义资产的比重就更低。所以说,依靠适度扩大赤字来缓解资金压力的宏观策略仍有着广阔施展空间。如果今后能够用PPP成功撬动社会资本的话,那么3%左右的赤字率应该就能基本满足财政资金需要。就政策惯例来说,扩大赤字、增发债务和地方债置换应协同操作。首先,可借助国开行、财政部等部门来发行专项债券或特别国债,并以项目资本投入、股权投资等方式来支持地方重点性基础设施与民生项目建设,其间适度扩大中央出资比例,缓解地方项目资金短缺问题;其次,应完善地方债务管理与处置机制,加快对余下的11万亿存量地方债置换消化,有效降低债务利息负担。同时,未来的社保资金支出缺口亦当重视。应合理调整国有资本布局,可以把一部分国有资本及收益补进一般预算和养老等社保基金预算,这将降低社保缴费率,缓解社保资金压力。当然,对于涉及“五大重点任务”的领域,为配合特别国债和专项债券发行,央行也应及时地定向宽松货币以舒缓财政压力,并化解因结构优化改革所衍生的潜在通缩风险。

第二,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和全面性清费,有效发挥税收政策的需求效应与供给效应,以短期税费收入的减少为经济长期持续发展增加势能。切实做到降低实体经济税收负担,实现在短期内扩张需求,在长期内激发微观主体生产积极性,优化国民经济总供给。第一,在强化顶层设计与全局谋划前提下,严格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并坚决清理不规范的行政收费、基金和加价收入,降低企业运营负担,提高其生产和创新积极性。同时,需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不必要的行政开支,避免“面子工程”等低效投资,为实体经济减负拓宽空间。第二,加大对企业设备投资与更新改造的税收优惠,鼓励对先进设备的采购置换,加速资本折旧,提高生产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第三,完善对创业、创新等新业态的税收激励,取消对重化工业等旧业态投资的税收优惠。加大对新产品、节能环保等新兴经济模式及其对应消费的税收支持,减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各环节税收;按照能耗度、污染度等指标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施结构性税率激励,倒逼旧业态加快技术更新与产业转型。确保减税政策在短期内扩大需求,在长期内优化供给结构与质量。

第三,注重财政支出的科学性,提升财政投资效率,实现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双重优化。尤其在投资领域,相关部门需重视对投资方向与投资结构的考量,全面体现出政府投资的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与长远性,有效改善财政资金的边际产出效率,提升社会的全要素生产率和人民的生活水平。根据五大发展理念,今后应将支出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加大对中小城镇、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如棚户区改造、城市管道、城际交通、水利、电力与通讯设备)以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配合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本型城镇化,向农民发放购房补贴以鼓励其进城落户,其间亦能改善民生、释放消费需求及消化房地产库存,有效降低市场风险。其二,加大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公共投资支出,建立协同式、集群式国家创新系统。政府应出资构建创新性产业集群以整合研发力量,突破微观个体的创新约束,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与技术扩散;提高对创新驱动的扶持力度,构建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协同式国家创新系统;加大基于质量与效益的战略性创新投资,抢占新兴科技制高点,确保我国对前沿技术的掌控力。其三,加大扶贫支出和各类补短板支出。积极落实精准扶贫,重视对产业扶贫、移民扶贫和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资金支持,以转移支付加快贫困阶层收入增长,促进国内整体消费需求提升;财政部门也应配合去产能以及清理僵尸企业的任务,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做好劳动力失业保障、转岗培训与再就业等社会政策托底工作。另外,在教育、养老、医疗健康、生态保护、国土绿化和高端服务业等涉及民生质量与福利体系建设的领域,也有着广阔投资空间。最终实现以科学高效的财政支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有效提高供给侧的质量,推动我国的产业结构、区域结构与收入结构不断优化。

第四,营造有助于PPP项目推进的市场环境,充分释放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的潜力。PPP是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举,完善PPP制度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要手段。今后应通过营造法治化运营环境、确立风险共担机制、完善契约精神等方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以降低财政资金压力。首先,积极构建法治化的运营环境,发展平等的政企关系,完善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契约精神。中央需加大对地方政府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以PPP为名来为融资平台实施变相借债融资,从而避免因PPP声誉受损所造成的融资环境弱化现象。建立地方政府与企业在PPP项目合作中的利益协同机制,制定科学、平等的合作计划并提前做好风险处理预案,确保在PPP合作中,双方均能够按合同规章办事,有效规避道德风险等后续问题。其次,将一部分有较高收益的项目纳入PPP范围,以提高对民间资本吸引力。同时,在强化风险监管基础上,通过金融创新发展PPP金融(如资产证券化),解决PPP在前期融资和落地后资本流动性不足以及股权退出问题。最后,因PPP主要集中于基建项目,具有期限长、收益低和流动性弱等特征,政府部门应主动作出承担一定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的合同承诺,确保政企之间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以增强社会资本对PPP项目投资安全感与信任度。

第五,探索构建与我国经济改革发展的时代背景密切契合的激励相容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提高财政政策在基层的贯彻效果。推进央地关系优化重构,使地方政府在制度框架内积极贯彻中央政策要求,使其充分发挥促进经济发展的主观能动性,从而铸就中央与地方协同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源驱动力。首先,应推进宏观经济管理法治化,制定与完善《宏观调控基本法》。我国宏观调控仅侧重政策实施,在宏调的目标、原则、程序、中央与地方关系等方面立法不足,且过度依赖行政权力,缺乏法律保障与制度建构。这与市场化改革目标不符,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央地博弈和政策自上而下贯彻过程中逐层减弱。推进宏调法治化将在制度层面大幅度增强中央政策的权威性,提高财政政策在基层的执行效率。其次,应优化政绩考核机制,对基层政府的科学发展实施正向激励,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在弱化但不抛弃GDP指标的前提下,更加注重经济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成效,强化绿色和民生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指标的考核,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既要破除“唯GDP主义”,又能激励地方政府通过科学有效的投资手段促进经济转型。另外,在推进反腐和清理灰色收入的基础上,为行政人员构建更加科学化、阳光化、合法化的收入机制,使其得到与其工作付出相匹配的体面收入。最后,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处理好央地财政关系,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收入上,构建更加科学的地税体系,配合“营改增”实施,完善增值税税制,增加地方税收分成比,改善地方收入来源(亦能缓解对土地财政依赖)。在支出上,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更加匹配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及支出责任;在加强法治化监管的前提下,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机制,提高地方政府对资金使用的灵活性与科学性,从而调动其科学化投资的积极性与能动性,盘活财政沉淀资金,提升财政政策执行效率。激励相容机制的构建是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政策能否落实到位的关键,也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所在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