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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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
公告

2016-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 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6年03月02日起,本公司新增陆金所资管为代销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办理本公司基金的账户开户、认购、申购、赎回业务。

一、 适用基金

二、 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6年03月02日起,投资者通过陆金所资管认购、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陆金所资管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陆金所资管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购、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期限

以陆金所资管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 其他重要提示

1、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陆金所资管处于正常认购、申购期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认购、申购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陆金所资管认购、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投资者在陆金所资管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时间、费率活动内容、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陆金所资管的规定。

4、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sinvofund.com)的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2、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9988

网站:www.sinvofund.com

新沃基金提醒广大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风险类型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