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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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再次质押的公告

2016-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6-005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再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通知,详情如下:

一、解除质押情况

郑州瑞茂通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详情如下:

二、质押情况

郑州瑞茂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流通股办理了质押,详情如下:

上述质押股份质押期限均为自质押之日起至主债权履行完毕之日止,质押目的均为为郑州瑞茂通融资借款提供增信担保,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为郑州瑞茂通的流动资金等,郑州瑞茂通目前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州瑞茂通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618,133,813股,占公司总股本1,017,407,464股的60.76%。郑州瑞茂通累计质押、冻结的股份数为596,9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6.57%,占公司总股本的58.67%。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16-006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担保情况: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2、上述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3、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的基本情况

2016年3月1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瑞茂通”)同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良山支行签订《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为保证该业务顺利进行,公司及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为前海瑞茂通提供了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

2016年3月1日,前海瑞茂通拟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为保证该业务顺利进行,公司为前海瑞茂通提供了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

2.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年4月17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对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申请授权公司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2015年8月31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新增三家控股子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10.00亿元;并同意对部分原被担保对象分别追加担保额度,共计追加担保额度12.25亿元。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前海瑞茂通为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均在公司2015年度对旗下全资子公司担保预测额度范围之内。

(二)对外担保

1.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1月29日,公司参股公司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实业”)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展授信业务,为保证兴瑞实业授信业务顺利进行,公司为兴瑞实业提供了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2.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年4月17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对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兴瑞实业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申请授权公司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2015年9月28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对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追加兴瑞实业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有限公司为被担保对象,在原审议通过的70,000万元额度之外,追加30,000万元担保额度。授权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前述担保在2015年度公司为兴瑞实业提供的担保额度预测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银行承兑汇票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

债权人: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良山支行

担保金额: 6,000万元

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前海瑞茂通依主合同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前海瑞茂通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期间为银行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务提前到期的,公司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担保金额:9,000万元

担保范围: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担保金额:10,000万元

担保范围: 主债权、利息(包含复利和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201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预测额度范围之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65,7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China Coal Solution (Singapore) Pte. Ltd.发行新加坡元境外债担保余额为79,302.02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86%,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88.57%。为河南平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4%,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80%。为兴瑞实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3%,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57%。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日